五戒戒相 ④
说明:偷盗有价物品,包括逃漏税在内,而在偷盗或逃漏税后,会被当地法律处罪、罚款。佛陀时代摩揭陀国以偷五“摩沙迦”以上判处死刑。在律注中有人换算五摩沙迦等于20颗米粒大的黄金,约1╱24英两(ounce,约0.333钱)值台币370元(1997年)。但今由于时代变迁,要考虑因素很多,难以换算。目前泰国比丘戒以偷1铢(约台币1元),算是犯不可悔罪。
对于非己物之有价值物品,未经同意,也非暂用心态,自手取、教人取、遣人取,然后据为己有,就是“不与取”,等于偷窃。
必须符合五个条件,才自信物主会乐意给予:朋友,亲戚,人还活着,已答应给予,或拿走后物主不会生气。
弃物:弃置于垃圾堆之物。若弃置路边之物需小心辨识,如弃置之机车、汽车不可任意取用。
畜生物:即在畜生巢穴发现的有价物品。(摘自《嘉义新雨》第22期
明法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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