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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洁大行因相门第二(54-7) (总第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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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别解脱戒体之十一支颂

能海上师编集 傅味琴浅说 (2004.9.21)

自身表现不好,非但害自己,也在害众生

提要:

  • 自身表现不好,非但害自己,也在害众生

  • 所有的制度规定,领导首先要带头做好

  • 不能高声说话影响他人

  • 两人说话,对方听到即可,但也不能咬耳朵,不庄严

  • 修行人要将护他心,老同学不能在新同学面前表现烦恼相,勾起他人烦恼,影响他人道心

自身表现不好,非但害自己,也在害众生

所以自身就不能够放纵任性,因为我们个个是发菩提心,个个都是在度众生。你们每个学生,名义上叫学生,可是你们也在参加度众生的工作呀。参加工作必然会有工作之间的来往吧,跟人来往,你的表现对人就有影响。就算还没有给你分配工作,同学之间也有来往吧。你表现不好,你不是在度众生,而是在散布污染、细菌,在害众生。你讲错话了,你起烦恼了,也在害你自己,也在害别人。从前古时候的修行人,乃至于讲到这么一句话:起心动念,无非是业。何况今天起烦恼的同学,不仅仅是起心动念,身子表现不好,威仪不好,说话随便乱说,心里充满贪瞋痴,那个造业力量更大了。

所有的制度规定,领导首先要带头做好

最近咱们开了两次监院会,今后努力的方向,不管是大矛盾、小矛盾,所有矛盾全部解决。监院会是一个代表性的组织,参加监院会的人都有代表性,所有重要的问题全在监院会里议决。同时监院会是一个密切联系群众的组织,是发扬民主,允许人说话的地方。假如你有意见,你可以在监院会里充分地讲。要允许人说话,这就叫民主。

解决矛盾的方法,要公正、平等。公正、平等要有具体的做法,监院组开会的时候,所有参加会议的老师、纠察、总管,这些帽子全部取消。只有全部取消,才能平等说话。在监院会发言的时候,每个人是平等的,用平等的精神来分析这个问题错在哪里,这就是充分发扬民主。

可是监院会最后议决了,首先监院组的成员必须遵守,这就集中起来了。你既然同意了,你为什么不遵守?那么群众呢?群众要求比较放宽一点,排队排在后面,学生学生,以学为主,但是你总得要学啊。

不能高声说话影响他人

我把最近两次监院会的决定跟大家讲一讲,希望你们全体同学记在心里,逐渐做到。第一次会议决定:不能高声说话。你高声说话,别人说话怎么说?就听不见了。你又不是唱京戏,嗓子拉得这么高干什么?对此,我是深有体会,昨天吃饭的时候,咱们那边有人声音高得很,我是怕他们要吵起来了。有这么一个人,不但声音高,还头颈斜过来朝我看看,意思是:“你看我说得对不对啊?”谁听得懂你的话!他声音这么高,结果别人要跟我说话了,我听不见了,我只好耳朵凑过去听。

所以那一天我就讲清楚,只有两种人声音会拉得很高。一种人,怕对方听不见,因为对方耳朵聋;还有一种人,自身就是聋子,他自身说话听不见的,他总觉得“我说得很轻了。”所以聋子说话声音都是高的。

两人说话,对方听到即可,
但也不能咬耳朵,不庄严

说话的声音应该有个标准,你跟他说话,他能够听得见就行了;也不许说得太轻,乃至咬耳朵。出家人咬耳朵是犯戒的,这种说话方式就表示你们说的话不光明正大。

修行人要将护他心,老同学不能在新同学面前表现烦恼相,勾起他人烦恼,影响他人道心

昨天的会议解决了一个问题,也让你们了解了解。老同学有烦恼,这是可以原谅的,因为今天我们没有一个人证到阿罗汉果。但老同学假如心里有点委屈了,起了烦恼,不能在新同学面前表现出来,修行人应该要将护他心。因为你在别人面前表现出烦恼,也会勾起别人的烦恼。

即使别人同情你,“这难怪你,这个事情不光是你有气,我听听也有气啊。”他本来没有气的,因为你有气么,他也有气了,那么你把人家烦恼勾起来了。老同学应该要爱护新同学,要保护他学法的心,不能够在新同学面前露出烦恼的语言、烦恼的表情、烦恼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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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我们生于此(35)

[泰] 阿姜·查著

什么是这法眼所见?这法眼看到——凡有生之物,必有老化和死亡作为一种自然的结果。“任何有生之物”亦即一切事物!无论是物质的或非物质的,都涵盖在“任何有生之物”之下,那是说,一切都在“自然”中,例如,像这个身体——出生之后便开始行向灭亡。小的时候,从年幼到年轻,它在“死亡”;过不久,从年轻转变成中年,它在“死亡”;接着从中年到老年,它继续在“死亡”,终至于结束。树木、山和蔓草也都有这种特质。

因此,当阿若桥陈如坐在那儿时,“觉知者”的观察力或理解力清晰地进入到了他的心中。对“凡一切有生之物”的这种认知深深地铭刻在他的内心,使他能断绝对色身的执著——这种执著是“有身见”。这意思是说,他并不把身体当作一个自我或一个生物,或是以“他”或“我”来看,他并没有执著它。他清楚地看清它,因此断绝了“身见”。

而后,疑惑被驱除了,有了对身体执著的断除,他不怀疑自己的认知,“疑惑”也被断除了。他的修行变得坚定且果决,纵使他的身体在痛或发烧,他不执著它,他并不怀疑。他不怀疑,因为他已经断绝了黏着,这种对身体的执持被称作“疑惑”。当一个断绝了“身体是存在的自我”的看法,就会与执著和疑惑断绝了关系,而只要是“把身体当作自我”的观念,一在内心中生起,执著和疑惑就有开始在那儿了。

因此,当佛陀详述了佛法,阿若桥陈如张开了“法眼”,这“眼”正是“清明的觉知者”,它重新看,它看到的就是这个“自然”。清晰地看到“自然”,贪着被根除了,而“觉知者”生。以前他了解,但仍然有执著,你可以说,他知“法”但仍然没有见到法,或是见到了,却仍没有合而为一。

这个时候,佛陀说:“桥陈如知道了。”他知道什么呢?正是知道了“自然”!我们经常迷失在“自然”中,就像迷失在我们的这个身体中一样。地、水、火、风和合,造成这个色身,那是“自然”的一面,是我们能用眼睛看到的一个物质对象,它依赖食物生存、成长、变化,直到最后消失。

进到内心来吧!那看守身体的是“意识”——就是这个“觉知者”,这单一的觉醒。如果意识通过眼睛而领纳,就被称作“看”;如果它通过耳朵领纳,就被称作“听”;通过鼻子,就称作“嗅”;通过舌头,是“尝”;通过身体,是“触”;通过心,是“想”;这意识只是一,然而当它在不同之处起作用时,我们叫它不同的名称。透过眼睛,我们叫它一种名称;透过耳朵,我们叫它另一种名称。但无论它是在眼、耳、鼻、舌、身或意起作用,那只是一种觉醒。按照经典,我们称它为六识,但事实上,只有一种识在这六个不同的根门上生起。有六个“门”却只有一个唯一的觉醒——就是这颗心。

这颗心有明了“自然”之真相的能力,如果心仍有所闭塞,我们便说它是透过无明来了解的。心错误地了解而且错误地看。错误地去了解和错误地去看,或正确地去了解和看,那正好是一个单一的觉醒。我们说邪见和正见,但那只是同一桩事,正和邪都是从这一个地方生起的。当有错误知见存在时,我们说,是无明隐蔽了真相。当有错误知见存在时,便是邪见、邪思维、邪业、邪命,一切事物都是邪的!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正确的修行之路也是在这个相同的地方出生的。有“正”时,“邪”便消失。

佛陀修持了忍耐许多痛苦、以绝食来折磨自己等等,但他深深地研究人自心,直到终于根除了无明。一切佛都是在“心”中开悟的,因为这身体一无所知——你可以让它吃或不吃,都无所谓,它随时可以死亡。诸佛都以“心”修行,他们都是在心地田中开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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