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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修持五戒(5-12) (总第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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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味琴讲于宁波金松庵  2009.11.4

 

把法搞懂,才能得大利益

提要:

  • 四个条件都具足算犯戒,条件不具足不算

  • 无意中杀生,因为没有杀心,就不算犯杀戒

  • 有杀心,有境,动手了,即使对方没死,没犯杀戒,但仍然有罪过,难逃因果

  • 偷盗以离本处为究竟,即使退回去,这叫退赃,仅仅从宽处理

  • 把法搞懂,才能得大利益

四个条件都具足算犯戒,条件不具足不算

关于什么算犯戒,因为时间关系,我给你们举个例子就可以了。犯戒必须具足四个条件,四个条件不具足,你不算犯戒。比如拿杀生来说,你首先要有杀他的心,你是成心想把他杀死,这是第一个条件。第二,还要有这个境:这个人在,这就是境。第三个,要有行动,叫血手,意思就是你真的动手把他杀了,两只手充满血。第四个条件,他确实死了,四个条件具足,你算犯戒。四个条件不足,你不算犯戒。

无意中杀生,因为没有杀心,就不算犯杀戒

比如说,座位上有只蚂蚁,你根本没有杀死它的心,你也没有看见蚂蚁,你一屁股坐上去,起来,“哎哟,蚂蚁给我杀死了。”你没有犯戒,因为四个条件不具足,明白了吗?

有杀心,有境,动手了,即使对方没死,没犯杀戒,但仍然有罪过,难逃因果

再举一个例子,你确实在杀他:有心,有境,亲自动手,把他杀了,可是人家马上把他送到医院里去抢救,结果没死,你还不算犯戒,因为没死,缺少一个条件。如果送到医院里抢救,抢救不过来,死了,那你犯戒。这个明白了吗?要四个条件具足才算犯戒。

假如四个条件不具足,你把他杀了,没杀死,虽然不犯戒,但你因果难逃,你也有罪,你要受报,你今天杀他一刀,来世他杀还你一刀,因果难逃。比如一条鱼在你手里,你的势力大,它又逃不走,你把它肚子剥开,来世它把你肚子一刀剥开。因果逃不了的。只要举这一个例子好了,其它戒都要根据这四个条件。

偷盗以离本处为究竟,
即使退回去,这叫退赃,仅仅从宽处理

比如再举盗戒,你看到这样东西,你很喜欢,心里起了盗心,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把这个东西拿走了:你有盗的心,有这个东西,亲自动手,确实离开本来地方了,那么你犯戒。偷盗要离本处为究竟,假如还没有离开原来地方,你一想,“我是佛弟子,我怎么能偷呢?”那么放手了,你没有犯盗戒,因为东西没有离本处。假如你有偷的心,确实有这个东西,你手去拿,已经离开原来地方了,你又想想:“我不应该偷。”再还过去,也算你犯戒。还过去叫退赃,(众笑)退赃的贪污分子仍然叫贪污分子,仅仅从宽处理。这个明白了吗?

把法搞懂,才能得大利益

你们今天听到了,过去不懂的今天搞懂了,得大利益啊。真可惜,那么多的居士怎么不来听呢,他犯戒了,还说“我没犯戒”。

好,今天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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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我们生于此(39)

[泰] 阿姜·查著

直到你有了五年的雨期安居,你可能想知道:“佛陀谈到那有关‘免于依赖之自由’是什么意思?”你必须试着去修行五年,而后就会亲身了解它曾提及的好素养,到了那时,你应该能够胜任——在心中胜任,是毫无疑问的一位了。至少,五年的雨期安住之后,这人应该会处在觉悟的初阶,这并不只是在身体方面的五年雨期,也是内心方面的。那位比丘会畏惧被责备,有惭愧及谨慎之心,不管在人前或人后、光明或黑暗处,他都不敢做错,为什么不敢呢?因为他已触及佛陀——“觉知者”。他在佛、法、僧中已得到了皈依处。

去真实地依止佛、法、僧,我们必须了知佛陀,皈依又有何用呢?如果我们仍未认识佛、法、僧,我们以它们为皈依,也只不过是身与语的行动罢了,心仍然没有触及到它们。一旦心碰触到,我们知道佛是如此这般、法是如此这般,僧是如此这般……我们将能真正地以它们为皈依,因为这些事情是生于心中的,无论我们在哪里,都会有佛、法、僧与我们同在。

像这样的一个人是不敢犯下恶行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已达觉悟初阶的人,不会再生在恶道。他的心坚定无疑,他已入流,没有疑惑。如果今天他不能完全开悟,未来的时日也必定能成就。他或许会做错,但并不足以送他到地狱,那就是说,他不会再退回去造身、语恶业,他是不会那样子的。因此我们说,那人已入圣位,他不再回返了。这是你在今生应该看清和明白的事情。

这些日子,我们当中,仍对修行有疑虑的人,听到了这些事情会说:“哦!我如何能做到那样?”有时我们感觉快乐,有时烦恼、高兴或不高兴,是什么原因呢?因为我们不了解法!是什么法呢?就是“自然的佛法”,环绕着我们身与心的真实性。

佛陀说道:“别执取五蕴,放下它们,舍弃它们!”但却为什么不能放下它们呢?只因我们没有完全地看清它们或了知它们。我们看它们,当成是我们自己,我们看我们自己在五蕴当中。快乐和痛苦,我们当成是我们自己,我们看我们自己在快乐和痛苦当中。我们不能把我们自己和它们分开。当我们不能分开它们时,那就意味着我们不能看到法,我们不能看清“自然”法性。

快乐、不快乐,愉悦和悲伤——它们没有一样是我们,我们却将它们当成是我们。这些事情与我们相接触,于是我们看见一团的“我”或自我。无论何处有自我在,你便会发现快乐、不快乐以及其他的桩桩事情。因此,佛陀曾说,去灭除这“团”的自我,那就是灭除“邪见”。当我(自我)被灭除之后,“无我”自然便生了起来。

我们认为“自然”是我们,我们是“自然”,因而无法真正地知道“自然”。如果它是好的,我们与它同欢笑;如果它是不好的,我们为它而哭。然而“自然”却单纯地只是“诸行”。像我们在唱诵中所念:“使诸行平静下来是真正的快乐……”我们如何使它们平静下来呢?我们就只是单纯地去除执著,并且看清它们,它们本然的样子。

所以,在这个世间是有真理的。树木、山、蔓草,一切都依照着它们自身的真实样子,它们的生和死都随着它们的天性。那只是我们人自己不真实!我们看到它就去做无谓的纷扰,然而“自然”是无感情的,它就只是它那个样子罢了。我们笑,我们哭,我们杀伐,“自然”却仍然保持在真理当中,它是真理。不管我们有多快乐或悲伤,这身体就只是随着它自己的本然,它出生、成长、老化,一直都在变化及逐渐地衰老,它以这种方式追随着“自然”。无论是谁,拿了这个身体当作是他自己,并且持着这种想法到处走,就会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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