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庆春)22日至23日,省委、省政府在福州召开全省宗教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宗教工作的指示精神,用江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统一思想,全面正确地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切实做好我省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一步巩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宋德福、习近平、陈明义、黄端霖、陈营官、汪毅夫、金能筹出席会议。宋德福、习近平讲话,陈营官传达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黄瑞霖、汪毅夫分别主持22日和23日的全体会议。
宋德福说,江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宗教工作的指示,是指导新世纪初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领会,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一要提高对宗教问题特殊复杂性和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注意把握江总书记讲话中的理论创新成果。三要学习和掌握辩证的思维方法。通过学习,把思想统一到江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坚持不懈地抓好我省的宗教工作。
在肯定我省近年来宗教工作成绩,并分析面临的形势后,宋德福强调,必须扎扎实实地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为重点,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使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把力量凝聚到推进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促进祖国统一大业这个目标上来。在工作中,方向要把握,态度要严谨,工作要细致,要根据各个宗教的实际,抓住重点,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以抵御境外势力渗透为重点,全面落实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必须保持高度警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和责任意识。尤其要注意研究加入世贸组织和互联网发展等新情况给我省宗教工作带来的影响,及早采取对策,牢牢掌握抵御渗透工作的主动权。
以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要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求,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对“法轮”这样的邪教,要坚决打击,依法取缔。
以妥善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宗教领域的稳定。充分考虑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一方面要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周密考虑、说服教育、深入细致,一方面要思想敏锐、头脑清醒、掌握动态、果断处理、维护稳定。
以培养爱国爱教力量为重点,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抓紧培养一支爱国爱教的中青年教职人员队伍,使宗教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
宋德福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既要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又要把宗教作为公共事务,社会事务来管理,并把这种管理推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要紧密结合农村
“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特别注意抓好农村地区的宗教工作,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要齐心协力做好宗教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由统战部负责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营造各负其责、团结合作的良好局面。要重视和加强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从全局上把握新时期宗教工作规律,把可能发生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宗教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使之与新时期宗教工作任务相适应。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把握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基本政策。始终坚持把宗教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他强调,做好我省新世纪初的宗教工作,必须密切结合我省实际,围绕中心,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加快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进程。结合“四五”普法工作,继续搞好有关宗教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继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坚决制止一些地方在开展旅游和经济、文化活动中宣扬宗教或封建迷信的现象,刹住有些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公开或暗中支持修建寺庙,大搞宗教活动或封建迷信的歪风;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坚决改变一些地方对宗教事务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和无人管理的状况;加快我省地方性宗教法规的立法步伐,使宗教事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推行乡村两级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宗教工作新机制。习近平还就维护宗教领域的稳定,支持和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以及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福州、厦门、宁德三市负责人介绍了做好宗教工作的经验和体会。
(摘自《福建日报》20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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