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宗教界在反邪工作
的作用①
王作安
今天召开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第4次会议,主题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反邪教工作精神,总结交流宗教界反邪教工作,研究宗教界反邪教工作的共同行动。
刚才,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及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负责人分别发言,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一致同意发出《关于宗教界积极参与反邪教工作的倡议书》。我相信,通过这次会议以及发表的共同倡议,对推动宗教界更加积极地参与反邪教工作,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我国反邪教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重大进展。同时,也要看到,受到国际国内复杂因素影响,我国邪教问题呈现出许多新的特征,反邪教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反邪教斗争任重道远,需要包括宗教界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继续共同努力,不断把反邪教工作引向深入。下面,我提几点希望。
第一,要主动担当,切实把反邪教工作做实做好。邪教是社会毒瘤,不仅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还严重威胁各宗教的健康发展。邪教往往盗用宗教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混淆正邪界线,损害宗教形象,妨害宗教正常秩序,危害极大,伤害尤甚。宗教界参与反邪教斗争,既是履行社会职责的具体表现,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这些年来,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邪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邪教问题理论研究,参与对邪教组织研判界定,揭批邪教社会危害,配合转化受害群众,做了大量有益工作,发挥了宗教界在反邪教工作中正本清源、扶正祛邪的作用,成为反邪教工作战线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宗教与邪教天然对立,在反邪教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完全可以发挥特殊重要的作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各项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反邪教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争取人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也事关我国宗教事业健康发展。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反邪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反邪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参与反邪教斗争的责任意识,把参与反邪教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分析邪教活动新动向新特点,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指导重点工作落实,在重大斗争面前立场坚定,敢于斗争。分管负责人要抓具体抓落实,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从各宗教实际出发,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有步骤地开展反邪教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检查。要加强对地方宗教团体的指导,做到统一步调、上下一心。要指导宗教界人士增强反邪教意识,面对邪教要立场鲜明、敢于发声,引经据典、以正视听,旗帜鲜明批驳邪教的歪理邪说,教育和引导受蒙蔽的信教群众。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要增强阵地意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务求反邪教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注:本文为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2017年12月14日在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第4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来源:《法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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