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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问答(四十四)
问:部派分裂时期的情况怎样?

答:佛教团最初分裂为上座部和大众部两大派,这是佛陀逝世后约一百或一百余年的事。当时直接引起分裂的原因是由于僧众们在戒律问题上的争执。据说有一位西方波利族比丘名叫耶舍的(图1),游化到东方的毗舍离城,看见跋耆族比丘们劝令在家信徒布施金钱作僧众购买所需之用。耶舍认为比丘乞受金银不合戒律,于是提出异议,遭受到跋耆僧众的摈斥。耶舍便往西方各地邀请上座比丘们到毗舍离集会,结果判决跋耆比丘们为非法(根据上座记载,除乞受金银外,尚有其他九事非法。)这便是第二结集,因为集合的有七百人,所以又称“七百结集”。跋耆比丘们大多数不承认这个判决,他们另外召集了一万比丘举行结集。这便造成了教团的分裂。

问:为什么这种判断是非的集会也称为结集呢?

图1 释迦度耶舍比丘版画

答:两个集会都进行了经律的结集。七百比丘的结集,费时八个月之久。万人结集的时间虽未见记载,想也不会很短。可见两派要求解决的不只是关于乞受金银这一问题,而是要求通过经律的再一次编定来贯彻自己一派的主张。拿两派的戒律两相比较,大众部的僧祇律较简略而多通融,上座部的十诵律则繁密而严格;僧祗律对微细戒条多有舍弃,对于开戒(包括乞受金银在内)多有方便,十诵律则与此相反。显然,第二结集是第一结集之后百年间教团内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七百结集的参与者多数是上座长老,所以这一派被称为上座部。今天南方国家的佛教徒自称为上座部,因为他们出自上座部的传承。跋祗族比丘举行万人大会,这一派人数众多,所以称为大众部。
                       (摘自《佛教常识答问》赵朴初著)

 

有关菩提道次第所出问题解答

  二十三问:“栽桩启请”(认定一地好钉桩之意)何以加持最大?

答:如认各尊与上师各别,则不易生加持,故应观为一切法身、报身、化身、本尊、诸上师、佛、独觉、声闻、护法等诸尊之总聚体。此为重要耳传,宗喀巴大师已将各加持承传总摄为此不共教授。

  二十四问:经中说:供师一毛孔功德,比供无量诸佛菩萨的福德,尤为超胜,是何缘故?

答:师乃三宝总聚体,如法依止供养承事,得究竟福慧,能速成佛。以此之故,于师供养,诸佛菩萨都亲观见,而欢喜赞叹。 (摘自《灭除心曼殊意光论》郭和卿著述)

 

  有的法师说:“杀蚊子不算杀生。”这话符合佛教吗?

蚊蝇蛐虫蚂蚁,均属含识类微细生命,既然是含识类,杀害就犯杀生之罪,怎能以其微小而排除在含识之外?佛律杀生之罪分轻重,杀智性高,爱生意识强,死的痛苦重,体格大的有情罪过大,智性和爱生意识弱,死的痛苦小,体格小的罪过小。由于人的智性最高,爱生意识强烈,死的恐惧和痛苦深重,体格大,而且人身极难得,所以杀人罪最重,其次是牛马大象和大型的兽类、鱼类,再次是小动物、鸟类、鱼虾类,又次一等是蚊蝇、蛐虫、蚂蚁和微生物类。从人到微细生物,按智性和体格大小,分杀生的罪过轻重。杀牛羊的罪和杀蚊蝇之罪,虽罪有轻重,但积小成大,积少成多。因此,决不能以罪小而忽略,更不能视为无罪。佛家律制,比丘出门乞食须持锡杖,锡杖的造形象征法理,杖头系十二个铁环,象征十二分教。持锡的最主要的作用,是走时响环琤琮作响,以响声驱散脚下的虫蚁,使其免遭踩踏;春夏秋季,僧房点灯照明,规定要罩纱罩;饮生水,要经沙袋过滤,这都是为了防止蚊蝇、蛐虫受害。虽然这些是小事,但从这类小事上充分体现了佛教的平等慈悲性。 (摘自《藏传佛教疑问解答120题》多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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