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ixin.com
返回《一日一读》
返回《连载专栏》
 
 
 
佛学讲记
政策理论 文 学
动态报道 佛教心理学
介绍佛教 佛学禅定
介绍佛陀 佛教故事
人物介绍 生活的教育
幽默格言 海内外佛教

 

                  

首页 > 政策理论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98)           

王作安局长作客强国论坛:
加强管理,促进宗教和谐 ④

第二句话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我们知道,宗教不仅仅是一种意识形态,它还是一种社会实体,也是一种社会力量。如果说宗教就是我脑子里想的,就是我心里想的,是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政府当然也谈不上依法管理。所以我们提出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时候,有些人还不太想的通,说你这个世俗政府怎么能管得着我神圣世界里面的事务呢?我刚才讲了,实际上宗教还是一种社会实体,是一种社会现象,在社会上要开展社会活动的时候,必然会涉及到他人的权利,会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会涉及到国家利益。当涉及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时候,实际上你这个活动本身也成了社会公共事务的一部分,必然要纳入到政府依法管理这样一个范围。

当然,我刚才讲了政府不是随便管的,说是宗教事务我都去管,人家怎么烧香、怎么磕头,你去管干什么?人家是宗教团体内部的事务,你不要去管,我要管的就是涉及到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公共利益的那部分宗教事务,政府要依法管理。对于宗教界自己来讲,你不能说政教分离,政府就不能管你,他们也要接受政府的依法管理。所以,这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这也是我们国家在处理宗教问题的实际当中总结出来的一条重要的经验,我们国家在处理宗教事务上逐步走上了法治的轨道。

第三句话是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对于这句话,我有时候出差到外面去,我们有一些党政干部也不太了解,说宗教跟我们党和政府搞独立自主自办,其实不是这个意思。我们中国的宗教提出独立自主自办是有历史根源,也是有现实需要的。在历史上我们有一些宗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是长期被外国势力所控制的,也曾经被外国侵略者利用过。所以那个时候老百姓曾经把天主教、基督教称作叫“洋教”。“洋教”肯定不是我们自己的东西,是外来的东西,它体现了老百姓在文化上、情感上的不认同感。当时在不平等条约中,其中有一个保教条款,这个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过去公民犯法了,官府就可以依法治罪,但是有一条他可以逃避官府的受刑治罪。什么叫保教条款呢?就是我信了耶稣教,那中国政府就不能管了,受外国教会保护,实际上就是外国势力的保护。所以,那个时候在老百姓当中流传一句话叫“多一个基督徒,就少一个中国人”。当然现在不是了,现在我们基督教讲“多一个基督徒,就多一个好公民”。在那个时候基督教自己本身也在反思,一直想摆脱“洋教”的名号,摆脱在中国人民当中不好的观感。想由我们中国人自己来独立的办教,我们过去基督教、天主教教职人员基本都是外国人来担当的。所以历史上出现了自立运动、本色化运动等等,但是这种正义的要求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实现的。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基督教、天主教开展了一场爱国运动,摆脱了外国势力的控制,走上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我们基督教当时是叫“三自”爱国运动,就是自治、自传、自养,中国基督徒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来传教,自己来养活自己,不用你外国人来提供经费。天主教叫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后来我们在修改宪法的时候,第32条专门写上了一条,叫“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这一条具体体现到我们宗教上面去,就是叫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现在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已经成为了我们中国各个宗教处理对外关系的一项基本的原则。

当然,我们讲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到底是什么内容呢?实际上很简单,就是说中国的宗教事业由中国的信徒自己来办,反对外国势力来插手、干涉或者是控制。我们自己走自己的道路,走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这个就是我们讲的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当然,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国家开放的程度越来越高,各种文化的交流也越来越多。国外宗教的影响对我们也越来越大,其中境外一些势力利用宗教对我们进行渗透活动,过去一些境外宗教组织还想回来恢复过去旧有的隶属关系,还有的想重新控制我们中国宗教的组织,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的宗教界能不能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确实是面临一个新的考验。我们认为越是扩大开放,尤其是我们宗教界越要有这种意识,坚决地去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们进行的渗透活动,坚定地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

当然我们讲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绝对不是自我封闭,不跟人家来往,不是这回事。恰恰相反,我们讲的独立自主自办,是主张在平等的基础上,在互不干涉的基础上,我们鼓励宗教界积极开展跟世界各国、各个地区的宗教界友好交往活动,增进教徒之间的友谊,增进我们国家人民之间的了解和理解,从而共同来为维护世界的和平和人类的正义事业来奋斗。

第四句话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如何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对执政党的政治智慧是一大考验。我们不能去消灭宗教,也不能去利用宗教,怎么办?我们党通过总结实践经验,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主张。什么叫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呢?就是要通过制定正确的政策,鼓励宗教界努力发扬宗教中积极的因素,抑制消极的因素,使宗教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同全国人民一道进步。怎么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主要有三点:一是形成政治上的广泛共识,结成政治上的统一战线;二是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教义、宗教文化、宗教道德中有益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内容,引导信教者积极为社会做贡献。三是支持宗教积极开展公益慈善事业。(摘自《晨钟》)

                  
  佛教菩提心—佛教文化、佛学讲记、佛教心理、佛学禅定、佛教故事……
 

菩提心网站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翻印须征得本站授权
     
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