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含经故事选
(79)
庄春江编著
077 舍利弗的得解脱
尊者舍利弗随佛陀出家半个月那天,一位名叫“长爪”的外道出家,来摩揭陀国首都王舍城北方的迦兰陀竹园精舍见佛陀。一番行礼问讯,寒暄过后,长爪外道对佛陀说:
“瞿昙大师!我的见解是:‘我不接受任何见解’。”
“长爪!连你自己‘我不接受任何见解’这样的见解,都不接受吗?”
“瞿昙大师!我既然讲‘不接受任何见解’,这样的见解我当然也不接受啦。”
“长爪!既然连你自己的见解都不接受,那你为什么还说?如果你不说出自己的见解,谁又能帮你说?
长爪!事实上,这世界的多数人都像你一样,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实际上却还持着某些见解,只有极少数人,才能真正舍弃一切见解。
长爪!沙门、婆罗门中有三类执见:一、‘我接受所有见解’二、‘我不接受任何见解’三、‘我接受某些见解,但不接受某些见解’。其中,持第一类执见者,常为贪、瞋、痴、烦恼所缠缚,好于执取染着,不得清净远离。持第二类执见者,近于不贪、不瞋、不痴,近于不为烦恼所缠,近于清净不取不染。”
当佛陀说到这里时,长爪外道心中暗喜:
“瞿昙大师赞同我的见解!瞿昙大师推荐我的见解!”
佛陀继续说:
“持第三类执见者,当他接受某些见解时,情况与持第一类见解者同,当不接受某些见解时,则与持第二类见解者同。
持这三类执见者,若顽固地坚守着自己的见解,以为只有自己的见解才是真理,别人的都错,这样,就会与持其它两类见解者起冲突,进而发生争论、挑衅而起烦恼。有先见的智者,预见了这种烦恼生起的可能,乃能扬弃对自己见解的坚持,进而也不固执其它见解,这样,就能止息所有的执见了。
长爪!我们的身体,是由四大组成的物质色所构成,从父母所生,米粥所长,是无常,日久耗损、分崩离析之物,应以无常、苦、病、肿瘤、刺、灾难、折磨、外人、离散、空、非我视之。如果能这样看,就能舍离身体的渴求、爱着与奴役。
长爪!人有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等三种感受。当感受乐时,不会感受其它两种,当感受苦或不苦不乐时,也不会同时感受其它两种。长爪!这三种感受,都是无常的,条件决定的,为因缘所生的,是坏灭褪失,而终归于消散之法。多闻圣弟子能看清这点,就能对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不抱持任何幻想,而对它冷静理智。由对它的冷静理智,而心得解脱,就能有解脱之智:知道生死已尽,清净的修行已经确立,该作的都已完成,不再有往生下一辈子的后有爱了。
长爪!这样的解脱比丘,不会再偏执什么、争论什么,虽仍然使用世间之说,但却没有世俗的黏着。”
这时,正执扇站在佛陀后面,为佛陀搧风的尊者舍利弗,听了佛陀这番教说后,心想:
“世尊确实以他的亲证,告诉我们舍断之法;善逝确实以他的亲证,告诉我们舍离之法。”
于是,尊者舍利弗就在那儿思惟,在观无常、观生灭、观离欲、观灭尽、观舍中,不起烦恼,心得解脱。
而长爪出家外道,则远尘离垢,得法眼净:见法、得法、知法、入法,不再需要靠别人而能解决自己的疑惑,于正法中,心不再畏惧。于是,长爪外道请求跟随佛陀出家修学。
按语:
一、本则故事取材自《中部第七四长爪经》、《杂阿含第九六九经》、《别译杂阿含第二○三经》。
二、依菩提比丘《中部第七四长爪经》英译之批注,长爪外道为尊者舍利弗的甥侄,向智尊者著《舍利弗的一生》中亦同。而《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则说,长爪外道(原名“俱瑟耻罗”)为尊者舍利弗的舅舅,《大智度论》亦同。
三、依《四分律》与《五分律》的记载,尊者舍利弗是在听了马胜比丘的“缘起偈”时,即证得初果,并随佛陀出家,而在半个月后的此次“旁听”中,证得解脱。
四、佛陀所举沙门、婆罗门中之三类“见”,依例均为“邪见”之类,为与佛法“正见”有所区别,故事中对此类“见解”以“执见”称之。
五、解脱者仍然会说“我”如何如何,但却不会有“我”的执着,这就是“虽仍然使用世间之说,但却没有世俗的黏着”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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