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财富观 (27)
在佛经中,还列举了十种非法谋财的现象。可叹的是,这些不法行为至今仍然存在,并继续危害着社会大众。
一、窃取他财:以抢劫、偷盗、诈骗等方式窃取他人财物,或将拾取的财物据为己有。
二、违法贪污:包括走私贩毒、倒卖军火及收受贿赂、偷税漏税等等。
三、抵赖债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欠债不还,以不正当手段抵赖自己的债务;一是侵吞他物,如故意倒闭或携款潜逃,从而侵吞他人的财物。
四、吞没寄存:以欺骗性手段,非法占有他人寄放或委托管理的钱财。
五、欺罔共财:在共同合作中,以巧立名目、伪造帐目等方式,将共同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
六、因便侵占: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损公肥私。
七、籍势苟得:利用职权替人办事,从中捞取钱财。 济群法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