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ixin.com
返回《一日一读》
返回《连载专栏》
 
 
 


                   
佛学问答(一一○
 

入胎需要哪些因缘?

佛教认为,众生分为四种形态,胎生,化生,湿生,卵生,人类属于胎生。生命是无尽的延续。我们从出生到死亡的这段人生旅程,只是生命延续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一个片段。那么,生命又是如何转递的呢?如何从过去转到今生、又从今生抵达来生?

佛教告诉我们,有情生命的延续大体要经历四个阶段,即:生有、本有、死有、中有。生有,不是指我们从母胎落地时的出生,而是生命最初投胎的刹那。当男女以爱染心交合,中阴身便在精卵结合时介入,形成一期生命最初的开始。至此结束了中阴身的生涯,佛教称之为生有。

胎儿的形成需要具备哪些因缘?《瑜伽师地论》谈到了四种要素。

1、父母与子女具有业缘

父母想要得到孩子,首先须有感子的业缘。假如父母在这期生命中没有生子的业力,或是生理有问题,或是没有中阴身去投胎等等,自然就无法受孕。

父母与子女,多是因为宿债而形成亲属关系。俗话说:“子女原宿债,讨债还债,有债方来。”父母做牛做马地哺育儿女成人,可有些儿女非但不能承欢膝下,还要使父母终日操心受气。当然,也有不少子女从小便能为父母分忧,长大后更尽心报答养育之恩。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正是那句俗语的真实写照。

同时,感情及愿望,也是构成血缘关系的重要原因。如朋友间患难与共,夫妇间恩爱有加,乃至父母对子女的无我之爱及子女对父母的过分依恋等等,因为这份深厚的情感而希望永远在一起,这种愿望也是构成业缘的重要因缘。

组织一个家庭,往往讲究门当户对,中阴身投胎时也有这种讲究。《大宝积经》曰:“若父母尊贵有大福德,中阴卑贱;或中阴尊贵有大福德,父母卑贱;或俱福德,无相感业:若如是者,亦不受胎。”可见,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形成,在福德方面也有相应要求。(济群法师)


有关菩提道次第所出问题解答

九十二问:应修何等道,而为减除生死轮迥?

 

答:比救头燃更为急者,为灭除生死。世间人皆不能自主,以为随命运转,不知乃受业烦恼支配。应修增上三学(戒定慧),求证无生(空性),始能出离生死轮迥。外道专修定,上至有顶,后复下堕。故应具修三学,始证涅槃。涅槃分有馀、无馀二种,中观应成派谓先离实执,即证无馀,後证有馀。又分暂时涅槃(声闻、独觉)、究竟涅槃(究竟佛),皆须智慧破除无明始能得,非只修戒定所能得。断烦恼如洗衣,非一次能洁,初依戒破除粗分烦恼,次依定伏细分烦恼现行,後依慧尽断烦恼。三学数须决定,又须次序不乱。所谓增上三学,以别於外道之戒定慧,内道为断除轮回而受持三学,以无我慧而得解脱,故称增上。三学亦摄於道谛(趣灭之道)。使圣见相应,即证空见。使恶见不相应,即离凡俗执实见。要在于三学,当勤修学。

(摘自《灭除心暗曼殊意光论》郭和卿著述)


为什么要学佛?(21)

菩提达摩曾经讲过这么一句话:“夫道者以寂灭为体。”一个大丈夫应该以寂灭做为自己所奋斗的方向和目标。“修者以离相为宗。”对于一个修行人而言,远离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等一切相才是自己修行的宗旨,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们要灭除一切我执和法执,远离一切执著。

怎么样才能达到呢?一旦明白了万事万物自性皆是空的、现象是缘起的这个缘起性空的道理,就是真谛和俗谛的道理,就窥见了一切法的本来面貌,我们便能达到“灭”,从而破除我执和法执对“我”的自性和“事物”的自性的执著。

但它是破事物本身吗?不是的,事物本身没办法破,也不能破。事物本身的客观实相是怎么样,它就怎么样。问题的关键是我们所看到的一切事物只不过是表相,而表相变成了一种像真的一样的假相,因此,不该执著的便执著了,不该着相的也着相了。由此我们生起贪欲、嗔恨和愚痴之心。

那事物本身是什么样的呢?其实一切万事万物只有两种存在形态:一个就是现象,一个就是它的本质。(摘自《法雨清流》夏坝仁波切 著)

                   
  佛教菩提心—佛教文化、佛学讲记、佛教心理、佛学禅定、佛教故事……


菩提心网站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翻印须征得本站授权
     
繁體中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