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四大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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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必须严格遵守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语、不恶口、不蓄私财、不做买卖、不算命看相、不诈显神奇、不掠夺和威胁他人等等戒律,而且坚持节俭、勤劳的集体生活,集中精力修行。
修行之初,要依据佛法,观想人生之苦,以及俗身之不净,由此觉悟无我、无常;进而在行动上去欲止恶,扬善救难,训练慈悲柔和、利益众生的心态和生态。
与广大佛教信徒相比,出家人总是少数,因为出家既要下很大的决心,又要符合很多条件。一旦出家,就有可能更专注、更纯净地来修行了。出家是对一种精神团体的参与,一般四人以上就可能称为“僧伽”。在僧伽这么一个团体之内,又规定了一系列和谐原则,例如所谓“戒和”、“见和”、“利和”、“身和”、“口和”、“意和”的“六和”,再加上一些自我检讨制度和征问投筹制度,有效地减少了互相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增加了整体合力。
这样的僧伽团队,即便放到人世间所有的精神文化组合中,也显得特别强大而持久,又由于它的主体行为是劝善救难,更以一种感人的形象深受民众欢迎。
佛教的以上四大特殊魅力,针对着中华传统文化在存在方式上的种种乏力,成为它终于溶入中华文化的理由。(完)(余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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