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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果和尚自行录(12)

 
                  释来果 著

化妻归佛

余十三岁时,劝妻吃蔬念佛。晓以人生苦恼,转瞬即换头颅。妻性纯良,深知大义,即被劝服,立誓永为兄弟,世所行事,决不染着,彼此以道为谋,终身无怠,动辄以礼接之,我称她为小弟,她称我曰二哥,见面合掌,言毕揖逊。如是行之,必恭必敬,各怀礼敬,其他世俗尘缘习惯,毫未染着。可见礼能断淫,其功伟大。妻学佛经,所修行法,皆我所教。尝以婚关难过,互商谈曰,我二人学佛学祖,唯恐上人不能允许,故预先讨论办法,至成婚时,我坐蒲团,妻坐方几,至三日后,各行其道,万不随风尘转动,并在佛前立誓,永无改易。由是至期,未蒙尘扰,因各有决烈志愿也。

长斋娱乐

余吃胎蔬,实由宿世善根,出生以来,见人打犬,我身发抖,听人杀鸡,我牙交战,看人打架,我急躲避,见人拜佛,我陪拜之,闻腥即呕,见荤即吐,每日另洗一双与众不同之碗筷,私藏僻处,至时取用。一日家人不知,误用我碗装肉,我生气痛哭三日,不食不饮,定要另购新碗,方才吃饭,后一老者劝曰:“长斋素囗,不宜如此,可吃肉边饭,不吃饭边肉。”余闻之觉颇有理,向后不再固执,心量大开。一日,一手举一青菜,一手举一鸡子,问人曰:“哪个好吃?”他说:“鸡肉好吃。”我说:“鸡肉有债主,终要还他,青菜好吃,无债主,不须还他。”众皆无对。以后常以斋事婉转化人,引为娱乐。

喜行头陀

每闻人言:不剃头,不带笠,不穿履,破衲袄,方便铲,拗蒲团,出外行脚,名行头陀行。(注) 要知头陀是梵语,此云抖擞,言抖擞尘劳作佛事,非徒具形式而已。忆余居家时,见有朝山者,经过我处,必先供以饭,再与资助,一见拗蒲团,方便铲,赤脚科头来者,较之亲生父母更为亲热。他辞行去,尝遥送之,不肯遽离。故科头赤脚之禅师,我最喜之。一日剃发之时,自将头发剪下,即将鞋袜脱去一摔,口念偈云:“久困危尘竟少知,觉来今日几多迟,一脚踏翻离垢地,寸丝难挂未生时。”颂毕,即光头赤脚,正如乡村之讨饭和尚一样。有一僧友赐我香袋,余为题一诗云:“朝拜南滨立志高,山中风景乐逍遥,进步三恭观自在,香烟五分脱尘嚣。”嵌朝山进香四字。该僧见曰:“咦,你在家是个居士么?你的教典很熟的。”欢笑而散。余自是穿一破烂袍子,各处挂单,人见笑曰:“才换装的俗人,大似老头陀的样子。”

三次舍身

余朝南海,将上海岸,见僧人有手把洋伞者,身穿蓝褂者,脚踏粉鞋者,手带银表者,如此名山佛圣道场,僧人竟全无规则,因思我若出家,定成同类,不如转身再世,向有规矩处出家。如是心灰意冷,凄凄惨惨,一人往各处烧香毕,即将所余川资,在前后寺,打斋供众,只剩一双空手,拟往梵音洞舍身。将到洞内,见上悬一牌云:“禁止舍身。”我即跪不起,约四小时,候人走尽,急忙翻跳出墙外,忽有人在后,将我右脚拖住。我往外奔,他向内拖,直拖不歇,无法跳下,转身回头,见是一沙弥,我气极欲殴,及再掉头则不复见,当时并不知是菩萨拦阻,由是懊丧回寓。

次日复去,该洞上之人已知我去专为舍身,即派二价同我齐到洞内,我想舍身,他亦跟上。至晚再来,彼亦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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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说乃汉地佛门传统上错误,佛制规定,比丘应剃除须发,若不剃除须发,形同外道。头陀行应为:一、粪扫衣, 二、但三衣, 三、乞食, 四、一坐食, 五、善量食, 六、不余食, 七、阿兰若, 八、树下坐, 九、露地坐, 十、冢间坐, 十一、随处坐, 十二、但坐不卧, 十三、随得食(或加或不加)(本刊编者按《能海上师全集第一辑·律海十门·杜多胜行第八》作此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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