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制戒十大原则①
佛法的住世要依靠僧团,依靠一个清净的僧团,而僧团的清净又是依靠戒律来维持的。佛陀刚建僧团的头十二年,僧团基本上是清净的,只有一个总的原则,叫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并没有其它的具体条文。十二年以后,僧团内部的人员复杂了,情况也复杂了,于是就不断地有了各种过失的发生。正因为僧团内出现了过失行为,所以佛陀才决定制戒。
佛陀制戒有十大原则,也就是说制戒有十种好处,称之为制戒十义。这十条原则是:
第一条是“摄取于僧”。制戒的第一个目的就是为了使每一个出家人都能处在佛陀和大众的摄受之下,同时相互摄受,于僧团中和合共住。所以叫摄取于僧。
第二条是“令僧欢喜”。制戒不是为了约束大家,而是让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有所遵循,从而能够欢欢喜喜、高高兴兴地住在一起。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有章可循,所以大家都欢喜。守戒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而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所以叫令僧欢喜。
(净慧长老)
戒经(上)
我闻如是:一时,佛游舍卫国,在胜林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比丘犯戒,便害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无解脱,便害涅槃。
“若比丘持戒,便习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若有解脱,便习涅槃。”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出自《中阿含经》卷第十·习相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