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知法的本来面目 ②
“我”的形成
(阿姜苏美多 著 释自霁 译)
当不明了真相,而从无明的立场运作时,一切我们所经验到的,都受无明的制约。
我们将业行视作我而不是无我,每个经验都与我有关,这就叫无明缘行。
觉知正法是觉知法的本来面目,事物如其本然地被认知,被看成“法”而非“我”。 |
>只是世间方便
然而在阿玛拉瓦地佛法中心(作者目前在英国的道场),我们花时间制订出对比丘、比丘尼、在家居士应有的态度,因为我们对长幼秩序有着强烈的看法。你真的会把长老比丘尼变成一个大怪物,对吧?如果身为资深者,我们就会执取:“我比你资深,你只是个新学比丘,去做那个,我是上司。”其实我们是可以把自己塑造成长老比丘,但是我们来此,不是要依无明造业。我们所有的约定俗成,仅仅是方便的方法。所以有了简化表、道德规约、团体规章,这是为了让生活单纯,不要太复杂。同时也允许我们表达与他人的关系,而有所谓的前辈、同辈、与晚辈的出现。
佛陀说:“一切众生平等,这个见是个妄想。”“我比别人优越,是个妄想。”“我不如人,是个妄想。”“我是”也是个妄想──如果它建立在无明的基础之上的话。但如果智慧现前,“我是”就只是世间层面的真实。正如同我们说“我饿了”或“我是苏美多比丘”的意思一样──并非指一个人。
“我”因无明而来
当无明出现时,它便左右了业行,业行又左右了识,识左右了色与心法,色与心法又左右了感官的基础(六入),六入又左右了触,触又左右了受。当无明是主要的因缘时,其余的全部都受了它的影响。在欲界,身心和“我”、“我所”拉上了关系,这便是我见。婆罗门教中,印度人主张“自我”或“梵我”,独一的我。相对的,当佛陀提到“我”的时候,它指的是在五蕴之上产生的执着,执着色、受、想、行、与识。对五蕴的执着(即无明)左右了业的造作,这些反而创造出了一个“我”的感觉。
“我见”的概念在一个人六到七岁时开始变强。你到学校去,开始竞争,开始比较,因此这强烈的自我感开始在你心中被控制。我记得我生命的前五六年,真是美妙极了。六岁或七岁之后,就急速地变坏。在这之前,没有什么我的感觉。
>受苦的“好人”
在美国这样的国家──那真是一个挺不错的国家──“我”的观念相当被强调。在这个国家当中没有太高的智慧,个人主义可说是它的主要基调。“我是一个个体,我有我的权利,我可以随心所欲,你不可以命令我,你以为你是谁?我跟你一样行,别管我!”高唱平等的美国人有极强的个人主义追求,想要成为一个具有魅人的个性、真正有个性、一个“好人”,这都是美国在个人层面上所重视的。做个好人本身很好,没有什么不对,但是若以无明来左右“行”的话,它只会带来痛苦。只要无明与我见仍然存在,这个“好人”一定得受苦。
>贪爱生起
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受,受缘爱,受与爱连接上了。你会发现一旦陷入“我见”或“自我”的执着,接着而来的会是爱、取,与有的运作。当无明现前时,你就不由自己地陷在这个模式中走不出来。因为无明影响每一件事──意识、感官、感官的对象以及感受。于是贪爱便生起了──“我要某个东西”、“我要快乐”、“我要变成什么”、“我要除掉什么”──这个“我要”。
(摘自《香光庄严》8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