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及其体系建构①
龚学增
党的十七大在理论上的重要贡献就是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体系也包含宗教理论。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必须研究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指导。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在科学总结社会主义与宗教相互关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理论。它经历了邓小平理论的宗教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宗教理论和十六大以来党的宗教理论新发展三个阶段。它是改革开放30年党和国家宗教工作经验的理论升华,是党政部门也包括宗教学界和宗教界集体智慧的结晶。
邓小平理论的宗教观集中反映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文化大革命”后的拨乱反正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时期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经验总结,它恢复了在“左”的时期被抛弃或被歪曲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宗教理论的科学原理,并加以丰富和发展。
邓小平理论的宗教观是邓小平个人关于宗教问题的思想同1982年中共中央19号文件精神的有机结合。在1979—1982年间的拨乱反正时期,邓小平对宗教问题十分重视。他充分肯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各民族爱国宗教人士有了很大进步。要求全党要重视宗教问题。指出对于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但宗教方面也不能搞狂热,否则同社会主义、同人民的利益相违背。认为宗教界人士在对外友好往来和文化交往中可以做出重要贡献。明确表明中国一贯主张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对少数民族更是如此。
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全面系统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处理宗教问题的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形成了建国以来第一个关于宗教问题的专门性文件──1982年中共中央19号文件。19号文件全面恢复并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宗教观,初步形成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的体系。这个重要文件在宗教观方面的创新之处主要有:第一,提出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同这种信仰和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都是社会的历史的产物。这是对“什么是宗教”所作的新概括。第二,对社会主义时期宗教还将长期存在的原因作了全面的分析。第三,重申并全面概括了我国宗教国情的特点。第四,系统提出处理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方针和政策。特别是从根本上纠正以阶级斗争为纲对待宗教的错误方针,提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处理宗教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使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人团结起来建设富强国家;解决宗教问题的唯一正确的根本途径,只能是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前提下,通过社会主义的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事业的逐步发展,通过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逐步发展,才能逐步解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宗教理论,是1989年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进到21世纪的重大历史关头,进一步处理好宗教问题经验的理论结晶。这期间,正值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冷战结束,国际局势发生深刻变化,其中民族宗教矛盾冲突突出,世界很不安宁。没有能够正确解决民族宗教问题成为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一个因素。国内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扩大,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但也伴随大量社会矛盾的出现。宗教方面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国内外宗教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宗教问题对国家全局乃至世界政治的影响进一步引起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特别是江泽民、李瑞环多次论及宗教问题,形成了丰富的思想。第一,民族宗教无小事。要放眼世界,着眼于党和国家全局,深刻认识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关系到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第二,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带有规律性的特点:根本是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还有特殊的复杂性。第三,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甚至酿成冲突。第四,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社会作用具有积极和消极的二重性,还会受到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和国际上一些复杂因素的影响。第五,宗教思想文化中的优秀成分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应该挖掘弘扬。第六,形成并提出“四句话”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第七,在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基础上,巩固和发展党同爱国宗教界的统一战线。第八,尤其是在总结吸收社会主义社会与宗教关系大讨论研究成果基础上,正式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大命题,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已经基本成熟。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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