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含经故事选 (54)
庄春江编著
053 艺人塔罗布咤的悲泣
有一次,佛陀到摩揭陀国游化,住在王舍城北方的迦兰陀竹园精舍。
这天,迦兰陀竹园精舍来了一位当时著名的歌舞团团主,名叫塔罗布咤。
塔罗布咤礼见佛陀后,问佛陀说:
“瞿昙!过去,我曾经听我们演艺界历代的前辈耆老们说:
‘如果艺人在大众面前,能卖力地作歌舞戏剧表演,娱乐大众,让大众开怀欢笑,那么,以这样的因缘,艺人死后就可以生在欢喜天中。’
对这样的说法,瞿昙!您说对吗?”
“团主!我们不要谈这件事,不要问我对这件事的看法。”佛陀回答道。
可是,塔罗布咤团主还是不死心,接连问了三次,佛陀只好说了:
“让我来问你,你就依你的想法照实回答。
以前,世上还没有解脱者,人人都还未离贪、瞋、痴,也不知道要离贪、瞋、痴,都还在贪、瞋、痴的束缚中,艺人的歌舞戏剧表演,内容也不离贪、瞋、痴,这样才能投其所好,吸引大家来观赏。当大家看艺人表演,放纵开怀时,岂不是强化了大家的贪、瞋、痴,让大家更被贪、瞋、痴束缚了吗?
团主!这就像一个人双手被麻绳反绑在背后,又有人存心要为难他,让他更加痛苦,还不停地在麻绳上浇水,麻绳一吸水就膨胀,绳结就更紧,这么一来,岂不是让那人被绑得更紧、更痛苦吗?”
“是啊,瞿昙!”
“团主!所以还不能离贪、瞋、痴束缚的众生,再经歌舞戏曲的刺激,岂不是更增加他的贪、瞋、痴束缚吗?”
经佛陀这么清楚的解说,和有力的譬喻,艺人塔罗布咤团主的心情直往下沉,但佛陀说的都是实情,也不得不回答佛陀说:
“实在是这样啊,瞿昙!艺人们的歌舞戏剧表演,让大众开怀欢笑的同时,也刺激了众生贪、瞋、痴的增长,更强化贪、瞋、痴对众生的束缚力量。”
“所以,团主!你们历代演艺界的前辈耆老们说,艺人作歌舞戏剧表演,娱乐大众,让大众开怀欢笑,以这样的因缘,死后可以生在欢喜天,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邪见!老实说,持邪见的人,死后只有堕入地狱或畜生两种恶道的分,哪里还能升天呢!”
听佛陀说到这里,艺人塔罗布咤团主,终于难忍心中的悲哀,悲泣流泪了!
佛陀看到这样的结果,也莫可奈何,只能抱歉地说:
“团主!我刚才再三地不要你谈这个问题,就是怕刺伤了你啊!”
“瞿昙!我不是因为您这样说而悲泣,我是为自己长久以来的愚痴,被历代演艺界前辈耆老们迷惑欺骗而哭泣。现在,我要质疑:艺人怎能靠歌舞娱乐众生而生天呢?瞿昙!从今天起,我不再从事恶不善业的演艺行业了,我要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伽。”
按语:一、本则故事取材自《杂阿含第九○七经》、《相应部第四二相应第二经》、《别译杂阿含第一二二经》。
二、歌舞团主“塔罗布咤”,是位艺人出身的娱乐事业经营者,《杂阿含第九○七经》作“遮罗周罗那罗”,而批注中引巴利本作“塔罗布咤”。《相应部第四二相应第二经》元亨寺中译本作“多罗弗多”,但经题作“布咤”,《别译杂阿含第一二二经》作“动发”。或许这是译音、义译之不同,也或许是传说人物的变化,但故事的实质内容,三个版本并无大的差异。今以简短好读之故,而取“塔罗布咤”之说。
三、故事的结尾,《相应部第四二相应第二经》说塔罗布咤随即出家、受戒,随佛陀修学,不久,就证得了阿罗汉果。
四、从这个故事知道,歌、舞、音乐、戏剧等娱乐事业,是与佛法不相应的,也是“八关斋戒”中的戒条之一。其原理,是因为这些娱乐刺激,会增强人们的贪、瞋、痴,与佛法的修学相悖的缘故。所以,在家佛弟子应当不要从事这个行业,更不用说是出家人了。
五、如果有人说,歌、舞、音乐、戏剧等演艺,是自娱娱人,能带给人们欢笑,是有贡献的,会有好的福报,这样的观点,就是邪见了。邪见比错误的行为影响更深远,因为邪见者不知道自己所做是错的,就没机会改正,会一直错下去的,所以经中都说,邪见者堕地狱、畜生二途。
六、与这个故事类似的,还有《杂阿含第九○八经》、《相应部第四二相应第三经》、《别译杂阿含第一二三经》的破斥战士奋勇作殊死斗,死后得以因此生天的邪见。佛陀以在麻绳上浇水,能使麻绳更紧,来比喻带着贪、瞋、痴的歌舞戏剧表演,只会强化贪、瞋、痴对众生的束缚。同理类推,想以任何带着贪、瞋、痴之事,来止息贪、瞋、痴,可以说都是邪见妄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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