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宝华山受戒的时候,人事的不协调,最显著的地方,是堂里与外寮。在没开堂以前,一天我同一位戒兄去大寮打饭,东板堂里的一个小引礼也去打饭;因为他的饭桶放的地方妨碍了饭头师的工作,饭头师即大发雷霆,顺手把饭桶丢了一丈多远,而且粗里粗气地骂着说:“妈拉个巴子,你的眼睛呢?”那位小引礼便一声不响地捡回饭桶,又按次序放在锅台上。后来我问住在大寮里担水的一位戒兄:“一点小事,饭头师为什么发那么大的脾气?”他说:“这是司空见惯了的事,原因是:堂里的人看不起外寮里的人,而外寮的人就不买堂里的账,因之,彼此弄得冤家一样!”我又问他:“堂里的人为什么看不起外寮的人呢?”他说:“堂里的人有这样的几句话:‘打架是个傻和尚!吃饭跟俩和尚!念经是个哑和尚!’来挖苦外寮的人。外寮的人都是斗大金字不认识一布袋的老粗,当然不会编什么名堂反唇相讥啦,没有办法,只好退而求其次,在粗言老拳上占点便宜!”
人事的不协调,谈到这儿为止,现在再来谈谈“烧小锅子”。
谈到烧小锅子,想来也真使人伤心!然这种家风(老住在宝华山的人,说烧小锅子是宝华山的家风),起因也有三百来年了!我读《一梦漫言》,看到上面有这样的一段记载:“先和尚(是见月律师对三昧和尚的称呼)在日,有三太监皈依。孙太监号顿悟,刘太监号顿修,张太监号顿证。豫王渡江,逃进山中,先和尚未回,是达(照)师悬像披剃,及至先和尚返山,彼等各住一房。於(弘光元年)九月三十日,刘顿修和香(雪)达(照)二师等议,欲自房起爨(另起炉灶,烧小锅子),俱已允之。十月初一日,请余至房中吃茶,诸师先已在座,顿修向余叙说起爨事谓:“香师等俱允,今对新方丈说之。”余云:某既是方丈,何不同论?私先允已,后乃令知。今有三事奉告:一者:先和尚,凡诸方请期(传戒),若有私火鼎铛之类,必令先毁,同一大厨,后乃赴请。今涅槃未满四月(三昧和尚于同年六月初四日涅槃),谁敢于本常住别房私爨?此欺先人,断不可为。次者:必要起爨,待余死后,或可任为。(这一句话,遗害无穷)三者:余有因缘别去,不居华山方丈,亦可随诸师主持。若某住此山,岂忍颓废此山?言毕,拂袖出房,香、达二师无语,顿修愧颜失望,藉此因缘,以为兴律之端。”
我读了上面的一段宏论,对于见月律师的敢说敢做的作风,敬佩得五体投地!可惜的是,这“以为兴律之端”的烧小锅子家风,到了三百年后的今天,更炽燃得不可收拾了!
本来是“家丑不可外扬”的,然而为了使后来的人对丛林制度知所取舍,光明的一面固然要宣扬,黑暗的一面仍当要揭露。宝华山是我的戒常住,论理我是不应该把这些不太体面的事写出,惹人讨厌。但本着“我爱恩师,尤爱真理”的观念,觉得把它写出来,公诸海内外四众大德之前,总比埋在心底的好?因此,我必须把宝华山烧小锅子的情形,再详细谈谈:
宝华山大众的饮食之苦,一向是出了名的,尤其是在戒期中,苦的情形使外人简直无法想像得到,故有“打的上堂斋,吃的雪花菜(豆腐渣)”之说。我受戒的那年,正是抗战胜利的一年,其生活之苦,不但外人无法想像,就是在我们以前受戒的人,听到我说的也不一定会相信。因为以往戒期中,打上堂斋虽是吃不到上堂斋,而尚有豆腐渣可吃,而我们那次戒期中,连豆腐斋的名称都没有听说过,更不必说上堂斋了;雪花菜当然也无从吃起了!也许有人要问:难道在吃饭的时候一点菜都没有吗?有,那只是不知道腌了多少年的又臭又酸的咸菜,在吃稀饭时,一个人给你一撮子,点缀点缀而已!
还有,我们受戒的时间是五十三天,在这五十三天中好像只吃了四顿干饭(每逢初一、十五一顿),其余一日三餐都是稀饭。可是,戒师们和那些住寮房的“上座”与执事什么的,则每天都有干饭可吃,说起来他们的道(盗)心,真会使你气得五体投地,大喊:“佛陀啊!您的‘不得别众食’的言教,不意竟被号称‘律宗第一山’的宝华子孙,破毁无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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