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业的种类
业可分为引业、满业、定受业、不定受业、现世报业、下世报业、后世报业、不动业等,现略述如下。
所谓引业是指能牵引我们到六道中轮转的业,概分两种:一种是能引至善趣的善业,一种是能引至恶趣的恶业。一般是指十善业道或十恶业道,如果造作了这些业,按相应的业而转生于相应的善道或恶道。
满业是指能感得由引业所使而生至六道后所感受的各种悦意和不悦意的果报的业。譬如相貌、权利、资财、健康状况等。由于各种满业的差别,致使在善道中的生命也有贫穷、残疾、下贱、丑陋等缺陷;而在恶道中的生命也有具大福报等诸如意事。
定业也叫顺定受业,是一定要受报的业。《瑜伽师地论》中说:“顺定受业者,谓故思已,若作若增长业。”其中作已增长的业在《俱舍论》中是指具备五种因的业:一是审思的原因,即不是偶然或无意所作。二是圆满的原因,无论是犯一恶业道或十恶业道,只要能感堕恶道即是圆满。三是造恶后不起追悔和对治,任由增长。四是造恶业时有其他恶业为其辅助和助伴。五是所造之恶业必定能感异熟果。具备这五个条件就是作已增长业。
在顺定受业中还有顺现受、顺生受和顺后受之别。顺现受是指当生就受,即现世现报;顺生受是指在下世受报;顺后受是指在下世以后受报。
不定受业是指不一定受报的业。《瑜伽师地论》中说:“顺不定受业者,谓故思已作而不增长业。”如梦中所作、狂乱所作、自性无记、对治所损等。这些业则不一定受报。
以上所说俱属欲界所摄之福业、非福业范畴,此外尚有色、无色界之不动业。不动业是指修持初禅以上的四禅定、四无色定的业,如果能成就其中的任何一种定,则下世必定生至相应的禅天。譬如成就初禅定后,命终即生至初禅天。由于禅定的力量非常大,因此必定在下世立即得果,而不象福业和非福业受报的时间不定,故称“不动业”。“不动”者,禅定所成,等引地所摄故。
四、业果的种类与差别
业果的种类一般分为以下五种。
1、异熟果
“异熟果”者,谓由引业感总报,名“异熟”;由满业感别报,名“异熟生”。异熟与异熟生,合称异熟果。
例如,由于善恶业的力量而导致众生转生六道的果,就是异熟果。在天、人道转生即是善业的异熟果,在地狱、饿鬼、畜生道转生即是恶业的异熟果。异熟果的性质属于无覆无记,但它的因却是善恶有记业,意为只有善恶业才能感得异熟果。
“异熟”含有三层意思:一是异时而熟,说明异熟果的得果时间并非象被刀砍伤一般因果同时,而是前世造因,今世或后世得果,如春天耕种,秋天收成,由于因果不同时,故是异时而熟。二是异性而熟,是指因果之性彼此有异。即业因有善恶性,感果是无记性,也就是说善业只感乐果,恶业只感苦果,乐苦二果不带道德与非道德性,故是异性而熟。三是变异而熟,谓业种藏于异熟识中,随赖耶识转动变异,待缘方熟,是名变异而熟。
2、等流果
“等流”是指因果前后相似相续之意。此有二种:一是领受等流,如生在人中,杀生者寿命短促,偷盗者资财匮乏,邪淫者妻不贞良等。二是造作等流,如喜欢杀生、偷盗等,皆是往生内心中的同类习气平等续流所成之果。所谓果似于因,说明为等;从因所生,复说为流。果即等流,名等流果。
3、增上果
一切事物的“生、住、成、得”,若以先前的增上因或从正面予以协助,或从反面予以激发而形成者,皆名增上果。如三界五趣皆以业作增上而形成,眼等诸识皆以根作增上所生起,如是一切,名增上果。果与因时间有异、性质不同、前后变异成熟者,则不名增上果,应名异熟果了。
4、士用果
士即人类,用是作用,所谓“士用果”即是指人类“工作”的因果,如制造汽车、建筑房屋等。此士用果但就现世而言,乃有目共睹,所以对社会、科学界来说,大都承认。问:增上果、士用果有何差别?答:《大毗婆沙论》云:“诸所作事,于能作者是士用果,及增上果;于能受者,唯增上果。……士用力起,名士用果;增上力起,名增上果。增上力宽,不障碍故;士用力狭,能引证故,是名二果差别。”
(摘自《法音》2003年第7期 曲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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