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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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与和平是一体两面的真理。佛教是爱好和平的宗教,因为佛教提倡众生平等的精神。佛陀在菩提树下初成道时,即宣告: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这一众生与佛平等的宣言,实为亿万众生得救的明灯。
佛陀成立僧团,标举六和敬,以思想、法制、经济、语言、身行、心意为民主平等的原则。佛陀常说:“我不摄受众,我亦是僧数。”佛陀常为有病比丘洗涤身体,替失明弟子穿针缝衣,向初学比丘忏摩,以平等心与僧团大众相处,从未以统治者自居。充分说明,平等必须人我共尊,不是用强制手段逼迫对方就范,而应顾及对方尊严。唯有人我共尊,才能达到彼此平等的境地。
平等更需要彼此立场互易。经典中一再提醒我们,应增长慈悲胸怀,见到他人苦难,要设身处地为对方设想,假如他是我,假如我是他,如此立场互易,才能自他平等地相处。(摘自《人世间》总008
星云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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