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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我习气,坚执难转(18)

傅味琴 讲于浙江开化文殊院 2005.3.24(凌晨)

放不下一个“有”,
“有”一发生变化,就起恐怖颠倒

提要:
 ·众生对“我”对“苦”容易体会,所以佛先讲“我”先讲“苦”
 ·“我”无非五蕴所成,都是缘生法,缘起就是法
 ·由爱而取,由取而有,也就有了我们这个身体
 ·人生的种种造作,都离不开法则,时间久了就产生了法执
 ·因事物的“有”就产生观念上的“有”,一执着,就养成了法我习气
 ·放不下一个“有”,“有”一发生变化,就起恐怖颠倒

众生对“我”对“苦”容易体会,所以佛先讲“我”先讲“苦”

法我习气,法在前面,我在后面。我们通常讲,我执法执,好像我在前面,法在后面。这里边有个原因,譬如四谛法,佛先讲苦谛后讲集谛,实际上苦谛是果,集谛是因,因在前面,果在后面。那佛为什么倒过来讲?因为众生对苦有非常深的体会,一讲苦,众生就明白了,所以先从苦讲起,使众生容易感悟,由感悟到苦,再讲到苦的原因在哪里,众生就容易接受,这是一个方便。现在也是如此,众生对“我”执着得很厉害,每个众生头脑里都是一个“我”,一讲“我”众生就懂,所以一般总是先讲我执,再讲法执。

“我”无非五蕴所成,都是缘生法,缘起就是法

实际上众生的“我”无非是五蕴所成:色受想行识,色是物质,也就是身体,受想行识是心理。不管我们这身体也好,我们的心理也好,都是由缘而起,都是缘生法。没有缘就没有这个身体,因为有种种条件的聚合才产生这个身体。心理也是如此,众生无心,由境生心,有这个境,我们就由此而产生相应的心理活动,这就是缘起。所以不管生理也好,心理也好,全是缘起。缘起是什么?缘起就是法。所以说“法”在前面,“我”在后面。

由爱而取,由取而有,也就有了我们这个身体

我们今天有凡夫的身体,就是因为我们有凡夫的心,凡夫的心无非就是贪瞋痴。由贪心而起了贪爱,结果就由爱而取,由取而有,也就有了我们这个身体。

人生的种种造作,都离不开法则,时间久了就产生了法执

佛法是什么?佛法就是“诸法从缘起”,一切都是缘生的,佛法就是讲这句话。我们今天所接触到的样样都是有,一切的有都是缘生的。因为是缘起,“缘谢法还灭”,条件一分散,这个事物也在变化中消失不见了。一个人的身心即使在母胎里,也是有行动的,这也包括我们的心理活动。出生以后,在生活环境里,我们又产生了种种新的心理活动和种种身口的行动。而心理活动和我们身口的种种行动也有一定的法则。所谓宇宙的规律,人生的命运,种种的遭遇,种种的造作,这些都离不开法。时间久了,我们就产生了法执,因为它一固定,我们的头脑里对它的概念也容易跟着固定起来。

因事物的“有”就产生观念上的“有”,一执着,就养成了法我习气

我们的心时刻在活动,刹那刹那在生灭,人们称之为心理活动。那么就产生这么一个观念:认为“有”心理活动,就等于说,在“有心理活动”这个观念上固定起来,成了一个执着。人对身体也是如此,我们人有这么一个身体,身体有种种组织,有各个系统,人的种种行为随时随刻在变化,人们对此虽然也知道,可是心理上形成了一个执着观念,有我这个身体,有我两条腿的走路,有我两只手的活动。这个执着养成了习气,习气又在推动加深我们的执着,那么越来越深,越来越牢,很难转变。

放不下一个“有”,“有”一发生变化,就起恐怖颠倒

所谓我执,实际上是执着这个躯壳为我,这叫身执,再加上心理上有一个“我”的观念,就形成了“我执”,时间一久,成为牢不可破的习气。从科学上来说,人是各部分组织起来的,譬如人体有各种内脏,有各个系统,而且还有各种活动来维持我们的生命。虽然世间上人也懂得这个,可是这个懂里边又多了一个观念:由这些部组织成了一个身体,这个身体就是“我”。那么“有这个身体”也是“有”,“有我这个人”也是“有”,再加上一个贪爱,从此放不下。放不下,就不明白宇宙人生的真理,你放不下,可是事物偏偏要发生变化,一发生变化就起恐怖颠倒,恐怖颠倒本身就是个苦,这个道理微细微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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