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囚犯尊重,囚犯也受感化,生惭愧心
举一个例子给你们听,我年轻时候就听到,现在国外研究心理学的人很多啊,他们往往会想出各种各样的方法来帮助心理有问题的人。听说有这么一种方法:国外里对囚犯,现在采用什么方法?在牢狱里,对他非常尊重,对他非常有礼貌,从不打也不骂,住的房间,以及公共场所,非常清洁卫生,而且非常庄严,连吃饭的饭厅,还有服务员替囚犯拖椅子,“请你坐”,简直把他当作宾客相待。据说这么一个行动,受感化的囚犯多得不得了,大家心里树立一个观念:我是受人尊重的人,我过去不应该干这种事情,既然人家都尊重我,我今后还能干这种事情吗?
烦恼的起源,一个是没有自尊心,以起烦恼、
傲慢为了不起,一个是没有得到他人的尊重
你们在这里学习的同学,我也不知道你们修到什么程度,也不知道你们进步到底是快还是慢,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你自己知道。但是至少来说,你们有时候还会起矛盾、起烦恼。有的人嘛,烦恼一过去,马上就好了,可是过一会儿又来了,再过一会儿又好了,那么只好把他看成小孩子,计较什么呀。有的人呢,起了烦恼,怄了气,时间比较长一点。
起源在哪里?起源全是自己不尊重自己,没有自尊心,不以不起烦恼为光荣,反而以起烦恼、傲慢为了不起,把自己贬低到这么个程度。还有一个原因,受不到周围的人对他的尊重。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这种矛盾、烦恼消除得很快。
不听法的教导,去听烦恼的话,把烦恼当亲人,就等于把三恶道当作家
有人就是不听佛话,专门喜欢听人的话,人有多大智慧啊?也许你碰到的是邪师邪说呢。还有的人呢,不听法上的话,专门去听烦恼话,所以听法听了那么久了,还是起不到很大的效果,因为他在听烦恼话啊,把烦恼看成亲人,那么就等于把三恶道当作家。
经过启发教育,一个烦恼重、作伪证的小偷
也受了感动改正了错误
还讲一件事情给你们听听,这是我从报纸上看到的。有两名警察,被人告状,调查结果对他们很不利,什么样的罪状啊?说他们对犯人进行逼供,有这么一个囚犯,不知道被他们怎么打了一下,耳朵聋了。那么要有证据啊,法律是依据证据的。囚犯里有一个人起来作证,他就跟这个囚犯睡在一起,他出来证明这个人的耳朵是被打伤了,而且证明这个人抓进来的时候耳朵是好的,就是因为受到审讯,耳朵变坏了。这样提供证据以后,对这两个警察很不利啊。
正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件事情。有个老太太到那个派出所,一定要找某某人,说:“这个是我的大恩人,每次寄款,全是写的某某地方派出所,有地址有名称。”那么人家一看,“哦,这是我们原来的所长,现在停职了。”那么问这个老太太,为什么说他是恩人,回答说:“我儿子是小偷,被抓进去了以后,我这么一个老人生活无依无靠,每次都是派出所这个人给我邮来的生活费,我才能活到了今天。”所以她非常感动啊,一定要来见见他,谢谢他。
这个事情到底怎么回事呢?原来出来证明警察逼供的人就是她的儿子,她的儿子是一个小偷,而且心狠得很,结果被警察抓住了,他怀恨在心,要等机会报复,所以他就做了一个假证人。
他的妈一听到这个事情,马上把这个情况讲给儿子听,儿子顽固得不得了,开头还很高兴地告诉妈:“妈,抓我的这个人啊,过两天也要进来了,我很痛快啊。”妈一听不对头啊,这个话已经说明白了,他是报复。后来妈给他讲种种的道理启发他,尤其跟他说:“这个警察跟我们家无冤无仇,我们对他也没有什么恩惠可言,仅仅是个陌生人,如果不是他寄钱给我,妈能活到今天吗?而且你被抓进去了以后,我一个孤老太太,无依无靠,这个警察说他愿意做我的儿子。”
等到第二天还不知道是第三天,妈再去看儿子的时候,这个儿子想通了:“妈,我想通了,如果那一次不是他把我抓进牢狱,别的警察也会把我抓进去的,一样的。”后来他就反过来说明问题,才把两个警察被冤枉的事情弄清楚,结果呢无罪释放,恢复工作,还给他们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