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了解戒律 ③
动机是戒的根本
不过,我还是有可能造成昆虫死亡,例如有东西在我腿上爬,而我将它拨开时,也许它就死了。当我审视内心时,并无犯罪感、犹豫或疑惑。为什么?因为我并无杀害的动机。
“动机是戒的根本”,过去在我真正了解之前,确实为这类事情深受困扰。我会认为犯戒,“犯什么戒?没有动机啊!”“确实没有动机,但你还是不够小心!”我会如此地反复发愁与忧虑。
因此,戒律是可能干扰修行者的东西。但它也有其价值,如同老师们所说:“对于不知道的戒,都应该学习,若不知就应去问那些知道的人。”他们确实强调这点。
不知戒条就难免违犯
现在若不知戒条,就无法觉知有所违犯。例如华富里省寇翁高寺有位长老阿姜保,有天一群女众前来请问阿姜保时,他的一位摩诃①弟子坐在身旁,“隆波!我们想邀请你一起去旅行,你会去吗?”隆波并未回答。身旁的摩诃弟子以为阿姜保没有听见,因此他说:“隆波,隆波!你听到了吗?这些女众邀你去旅行。”他说:“我听到了。”女人再问一次:“隆波!你会去吗?”
他只是坐着默不作声,因此邀请的事也就不了了之。她们离开后,摩诃说:“隆波,你为什么不回答她们?”
他说:“哦!摩诃,你不知道这条戒吗?刚才在这里的全都是女众,若女众邀请你和她们去旅行,你不该答应。若她们自行安排,那就没问题。如此一来,若我想去就可以去,因为我并未参与安排。”
摩诃坐在那里心想:“啊!我真是出丑了。”
戒律里有规定,安排计划,然后和女众一起出游,即使是团体而非一对一,也是违犯波逸提罪。②
再举另一个例子。在家人会把钱放在盘子里供养阿姜保,他则会拿出接受布③,从一端捏住。但当他们将盘子放在布上时,他会将手抽回,撂下摆在上面的钱。他知道钱在那里,但对它不感兴趣,只是起身走开。
这么做是因为戒律规定,若人对金钱无欲求,就无须禁止在家人供养;若对它有欲望就必须说:“居士!比丘不允许接受这个。”他必须告诉他们这一点。若你对某样东西有欲望,就必须禁止人们供养不被允许的东西,不然只需把它留在那里,然后离开。
虽然阿姜保与弟子们共住多年,还是有些弟子不了解他的修行,这是很可惜的事。就我自己而言,我深入观察与思惟许多阿姜保许多微细的修行观点。
对戒律有所疑惑当下修行
戒律甚至可能造成比丘还俗,当他们研读它时,各式各样的疑惑都会生起。他们回头检视过去:“我的受戒仪式是适当的吗?④我的戒师清净吗?我受戒时坐着的比丘们,没有人知道任何有关戒律的事,他们坐的距离适当吗?唱诵正确吗?”这些疑惑不断浮现,“我的受戒堂是适当的吗?它那么小……”他们怀疑每件事,因此陷入人间地狱中。
因此,在知道如何奠定心的基础之前,它可能真的很难。你必须非常冷静,不能贸然行事,但只是冷静而不深入观察,同样不对。我曾困惑到想还俗,因看见自己与一些老师修行上的许多过失,那些疑惑使我心劳意攘,无法入睡。
我愈疑惑就愈精进修行。一有疑惑,当下立即修行,当智慧生起时,事情便开始改变。很难描述所发生的改变,心持续改变直到不再疑惑为止。我不知它如何改变,若我试着告诉别人,他们可能也不会了解。
因此,我深思“智者自知”⑤的教导,觉悟必须通过直接体验才会生起,研读法与律当然是正确的,但若只是研读则仍不足。在我开始修行前,对微细罪并不感兴趣,但修行之后,即使突吉罗罪也和波罗夷罪同样重要。先前看突吉罗罪似乎没什么,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到晚上就可忏悔罪过而清净,然后可能再次违犯。
不过,这种忏悔是不清净的,因为你不会停止,你并未下定决心去改变,没有防护,未认知实相,也没有放下,只是一犯再犯。
译注:
① 泰国国家僧伽考试以九级巴利文考试为标准,第九级为最高级。通过第四级或更高级巴利文考试的比丘,即授予摩诃(大师)的头衔。
②这是犯了波逸提戒的第六十七条“与女人约定同行”。
③接受布:泰国比丘从女众手中接受东西时所使用的布,他们不直接从女众手中接受物品。阿姜保从接受布上抬起手,表示他实际上并未接受金钱。
④对于受戒的程序,有非常精确与详尽的规定,若未遵守可能导致受戒无效。
⑤智者自知:佛法的特质之一,经上列举佛法的特质:“法是世尊善说、自见、无时的、来见的、引导的、智者自知。”智者自知指智者当各各自知:“我修道,我证果,我证灭。”出世间法当于智者自己的心中由实证而得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