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迦牟尼佛创建的佛教
三、原始佛教僧团的基本精神 ⑤
戒律的发展与演变,条文的具体内容,留待佛教的律学大德们去探究吧。佛陀所以制度,以法摄僧,有十种因缘:“摄僧;极摄僧;令僧安乐;折伏无羞人;有惭愧者得稳住持;不信者能信;正信者得益;于现法中漏尽;未生诸漏令不生;正法久住。”这就是释迦牟尼制定戒律的动机和目的,也可以说是佛教僧团制度的基本精神。五部律典中,都在卷首提出这十项基本原则,称之为“十句义”。
《四分律》说:“今说十句义,诸佛之戒法:令僧喜永安,摄取于僧故,不信者令信,已信令增长,断不持戒者,令邪道入正,惭愧者安稳,佛教得久住。”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说:“云何为十?一摄取于僧故,二令僧欢喜故,三令僧乐住故,四降伏破戒故,五惭愧者得安故,六不信令信故,七信者增长故,八断现在有漏故,必断未来有漏故,十令梵得久住故。”
《五分律》说:“何等为十?所谓:僧和合故,摄僧故,调伏恶人故,惭愧者得安乐故,断现世漏故,灭后世漏故,令未信者信故,已信者令增长故,法久住故。”
《十诵律》说:“摄僧故,极摄僧故,僧安乐住故,折服高心人故,有惭愧者得安乐故,不信者得净信故,已信者增长信故,遮今世漏故,断后世恶故,梵行久住故。”
(摘自《人间佛陀与原始佛教》弘学著)
南北朝时代之佛教 上 ③
2 南本涅槃与涅槃宗
初昙无谶于北方译出大般涅槃经,未几,传至南方;文言致善,而品数疏简,宋文帝敕慧观、慧严、谢灵运等,依法显译泥洹本,加之品目,文有过质,颇亦治改,是为南本涅槃,开涅槃宗,普弘于江南各地。“一切众生悉有佛性,涅槃常住,无有变易”为宗。
3 齐高帝武帝与佛教
齐高帝武帝,亦厚于佛教:高帝尝于建元元年(西元四七九年),幸庄严寺,听僧达讲维摩经。
武帝尝敕法献、玄畅为僧主,分任江南北事。时定林寺僧柔、谢寺慧次等,弘讲成实,并约要撰抄成实论,其弟子智藏,僧旻、法云,继体绍述,讲习颇盛。
(摘自《中国佛教简史》黄忏华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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