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迦牟尼佛创建的佛教
三、原始佛教僧团的基本精神 ⑨
这十项原则可以归纳为三方面:
一、关于僧团组织的有三条,即摄僧、极摄僧、令僧得安乐。这里面包括了二十犍度中的出家受戒、布萨、安居、自恣、皮革、衣、药、迦絺那衣、房舍等九个犍度的有关戒律。
二、关于影响社会的有二条,即不信者能信、正信者得益。二十犍度中主要在法犍度、杂犍度以及有关的戒律,因僧团所吸收的成员都是从社会上来的,因此,首先要对他们给予一定的影响,使其对佛陀的教法生起信心,作为吸收僧团成员的准备条件,或者成为僧团在社会间精神上、物质上的有力支持者——优婆塞和优婆夷。
三、关于僧众不自扰、不扰人,安心进道以期征得绝对精神解脱的有四条,即折服无羞人、有惭愧者得安稳住持、于现法中漏尽、未来诸漏令不生。这里面包括二十犍度的拘睒弥、瞻波、诃责、人、覆藏、遮、破僧、无诤等八个犍度及有关的戒条。
以上三方面要达到的目的就是“十句义”最后的一个总原则,即正法久住。就是说僧团住持佛教、宣传佛法的组织,是以这十条原则贯串了全部律藏而无遗了。
(摘自《人间佛陀与原始佛教》弘学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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