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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海上师传(23)

(六)译经院 专为培养汉藏译经人才而特设。先学藏文,请慈青法师教字母拼音一月半,青年比丘报名经准后参加,共四、五十人。后第二期专教沙弥,学拼音后,即学短篇藏文经颂:《四皈依》、《六度母》、《七支供》、《宗大师赞》、《白伞盖》、《三十五佛忏悔文》、《罗汉仪规》、《上师供》、《心经》、《真实名经》、《时轮金刚颂》、《现证庄严论颂》等,二、三年中学竞,基本能解义背诵。

一九四八年秋请来扎萨喇嘛,用藏文《因明》及《现证庄严论》,教学辩论。学事、学戒堂及大沙弥,三十余人参加,分二组,分别由扎萨、居本喇嘛执教。教学方式如下:初教新课,先读诵一扁,令学生课后熟读成诵,次日用藏语解释文义,学生初不谙,借用藏文词典,了解其意。第三日教辩论,应如何提问,如何回答,皆依因明三支比量。如是再三日,另教一课后,即举行正式辩论。由喇嘛指定较优一人,坐于中央,余人围绕提问,中央人答,一般先令背诵课文某段,即在此段中提诸问题,必须对答如流,立量正确;若不能答,另换一人。如是训练,于深入法义,判断正误、培养速智、增进辩才、均有甚大作用。惜乎一年半后,扎萨喇嘛回京,故未能继续。其间部分因藏文太差,由隆果法师译出《因明》等另设汉文班,用汉语教学辩论。

译经院由上师主译,比丘等助译,上师成文。上师不用直译,常据康公等师承口授,加入密义,所谓“扪牙”,文字上似不符原文,但意义更深。其他如隆果法师曾译讲“现证庄严论文句疏”。成立不久,已译出经论五十余部。培养出仁光、宗元、通一、常浩等藏文较好人才。当年沙弥,至今仍能识得藏文字句,足见成绩优良,如能持续教学,成就更大。师对译经院之愿力甚宏,当时未能付诸实现,有赖后人之努力也。

四、僧团制度 总依结戒十义,建立僧团。为令正法久住,必先摄取于僧,依戒修行,而后方能令僧欢喜,令僧安乐。而每一戒,皆具十义,故为达正法久住之目标,必须每位僧人皆持净戒,若有一人戒不净者,即不利于正法久住。近慈寺僧在师倡导之下,深明结戒大义,已将戒条化为行持,人人发心为正法久住严持净戒,有不足者,自感惭愧,锐意赶上;有我慢者,知非空谈,亦得调伏。僧团自趋六和相亲,道风蔚然。

僧团组织管理,一依如来所制律法,依律奉行,别无其他清规,其主要者有:

(一)羯磨制度 羯磨即集众商议,如法办事。视寺务之大小性质,有执事之羯磨、大众之羯磨等。羯磨有一重要精神,即一切寺务均由与会者畅所欲言,共同商讨,得出结论(全凭众意、毫无条框)。因僧众观点相同,故遇事颇易解决,再将结论白师认可后执行。如实体现民主集中。若遇意见不同,请师决断。羯磨断事已竞,不得再有议论,律中亦有明文规定也。足见如来所制办法,善巧有义,故大众皆乐于执行,僧团相安悦乐也。

(二)班首执事 沿用丛林制度,四大班首:首座、西堂、后堂、堂主。八大执事:都监、监院、知客、库头、衣钵、典座、维那、纠察。以及其他执事,如付寺、账房、监修、庄主、园头等。执事一般于年底羯磨会中商议推选,由金刚院主持,经上师同意后就任。班首亦可由上师敦请。上师常与都监、监院、知客等商讨寺务,研究问题,作出指示。执事在师座下,均有戒律之观念,故能带动大众,依戒行持。

(三)忏罪制度 忏罪亦羯磨之一类,所以另标者,为显师之悲心挽救罪堕、令清净故。师为偶有违犯诚意忏悔者,特设作忏之使,令向负责作忏者(金刚院或加行堂上中座),自述违犯情境,自表忏悔,后不再犯,由负责人为作白辞,于忏悔羯磨上,令其向僧众宣读,得僧众默许后,即获还净,如衣染污而得浣净。此乃正法久住重要环节。若有心念之罪,可在师前忏。如台源和尚,一度对师起疑,以为所学不多,发生动摇,心不安定。后经反省,自己醒悟,即在师前呈白忏悔,师告曰:“不观上师过失,过失乃汝偏计分别,实际并非如汝所执,故生障碍。应观上师方便善巧,对机施教,多观功德,心即清净。”一日赴居士家应供,知主人待仆甚苛,为护其仆不受责备,实已过午而曰未过,宁自亏戒,将护他心,大悲出发,不犯虚说,亦非贪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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