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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满生命的实现 (18)
              ──布施波罗蜜
陈柏达著

十三、布施应注意的事项

引证九种经论

《优婆塞戒经》的第五卷说:布施有三种情况,得不到殊胜的福报。

(一)起先发心布施很多,后来却减少了。

(二)选择有缺陷或者不好的东西送人。

(三)布施以后,心中悔恨交集。

《优婆塞戒经》的第五卷又说:布施另外有八种情况,不能成就上好的果报。

(一)布施以后,见到受施者的过失。

(二)布施以后,喜欢赞叹自己的功德。

(三)起先对某人说没有,后来又布施给他。

(四)布施时心不平等。

(五)布施以后,对受者有所要求。

(六)布施以后,讲话不好听或言词不雅。

(七)布施以后,要求回报,或讨回恩情。

(八)布施以后,心中起了疑惑。

《六波罗蜜多经》的第四卷说:“万一众生向我们要求了太多的东西,而我们家里贫穷,已经没有财物可布施了。我们应当以委婉的话语安慰他们,使他们不会产生憎恨,也不感到困惑或怀疑,让他们能高高兴兴地离开。”

《菩萨地持论》说:“当菩萨知道有邪见的众生想要挑剔佛法的缺点时,不会布施经典给他,也不会教他佛法。如果对方为了贪财会变卖经书,就不把法宝交给他。如果对方得到经典以后会隐藏起来而不流通借人读阅,也不会将佛经送他。如果对方不能明白某本经书的义理,也不会布施经书给他。”

《大宝积经》的第一一七卷告诉我们:布施时应当(一)念念在道、(二)常想见佛、(三)常修大慈、(四)消除众生的尘劳和烦恼。

布施时也应(一)舍弃希望和企图、(二)舍弃怀恨、(三)舍离小乘、(四)舍弃贡高、(五)舍弃轻慢、(六)舍弃魔业。

到底什么叫做“魔业”呢?根据唐译《华严经》第五十八卷的记载,有十种魔业:

(一)修行各种善业,而却忘失了菩提心(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心),这就是魔业!

(二)以恶业去布施,以瞋心去持戒,舍弃行恶和懈怠的众生,对于众生,心存轻慢和散乱,讥笑和嫌弃邪见的人,这就是魔业!

(三)吝惜深奥微妙的佛法。对于可以教化的众生,不说法给他们听。如果得到财产和利益,或者受了别人的恭敬和供养,对于不合适的根器,却勉为其难地为他说法,这就是魔业!

(四)不喜欢听闻解脱苦恼、达到涅槃彼岸的法门,纵使听了佛法却不修行,或者虽然修行却常生懈怠。因为懈怠的缘故,而志向狭小,只贪图人天福报及小乘圣果,这就是魔业!

(五)远离善知识,亲近恶友,一心只喜欢追求小乘的解脱境界,不想再投生帮助众生,而只爱好涅槃和离欲的寂静境界,这就是魔业!

(六)对于行菩萨道的人,起了怨恨心,甚至还以敌意的眼光来瞪他,挑他的过失,说他的罪过,以切断他的财源,损害他的声誉,这就是魔业!

(七)诽谤正法,不爱听闻佛法。假如听了,就加以恶意的批评和辱骂。看见讲经说法的人,不产生尊重心。常向别人说:“只有我讲的道理才正确,其他人全是胡说八道!”这就是魔业!

(八)喜爱学习世俗的理论和文字,只宏扬小乘而隐藏精深博大的佛理;或者以微妙的义理,教导不适当的人,远离佛慧,而接受了邪恶的见解,这就是魔业!

(九)喜欢亲近和供养已经得到解脱的成就者,对于初学或者没有成就的人,就不肯加以亲近或教化他们,这就是魔业!

(十)贡高我慢,没有诚敬心,而且还时常恼害。不研求正法和真实的智慧。心中充满着世俗的成见和邪恶的观念,而无法明心见性,这就是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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