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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六十三)

证悟初果的方法 ⑤

断第二个烦恼:戒禁取结

戒禁取结是一种恶见,邪见心所,它可与恶见合为一。它也是四取一,十结之一,属于见随眠。行者的恶见使它从想执取蕴延伸为色执取蕴。若人相信并执着于宗教的仪式,或某种形式的修行法,认为这样做有能力排除障碍并净化自己,戒禁取结就生起。印度教徒在这方面尤为显着。在《经集》小品第二章《荤腥经》中佛陀说:鱼、肉(指以鱼肉祭拜),斋戒、裸体、削发、束发、身上涂灰。穿粗皮衣。侍奉祭火,世上许多不朽的苦行、颂诗、供奉、祭祀、顺应节气。所有这些都不能净化一个没有摆脱疑惑的人。

戒禁取是修道的人最常犯的法执。他们誓愿执取于某些戒法(指非佛陀所订立的),如牛戒、牛禁戒、素食戒、蓄长发戒、蹲踞戒、四肢爬行戒、执着于诵梵文咒语或巴利文的经文、修行的祭典与仪式如拜火、火供、杀牲畜来祭祀、或砍人的手指作指鬘如鸯鸠摩罗的邪修行等。衣着的禁戒,由誓愿执取于某些邪戒而得清净,由誓愿执取于某些禁例而得清净,由誓愿执取某些禁戒而得清净的种种颠倒执着。

邪见是许多学佛陀者的要害,因为当他们的心转向修道时,他们依世俗的想法来行道,而不是依圣道的正见与正思惟配合来修行。因此生起诸多邪见邪思惟,以邪精进执取某种外表形式的邪道法来修行。上面所提的阎浮车与迦叶三兄弟就是戒禁取。这些修行人以杂香涂身,作咒说,作鬼神事,预卜吉凶,不离五盖尘劳,为恶不善法扰乱心志,少知,不多闻,诽谤如来,执持邪道。就像鱼在少水小泉中,被捕鱼人以罗网捕捉不得出于生死。

佛陀对向他询问的迦罗摩人说(《增支部卷一·迦罗摩经》):

(1)不可听信他人多次口传的。

(2)不要盲从传统。

(3)不要妄听谣言。

(4)不要肯定经书所记载的。

(5)不可相信符合逻辑的。

(6)不要依赖哲理。

(7)不可单凭常理或外相。

(8)不可执持你喜爱的任何见解和意见。

(9)不可因某事物似有可能而信以为真。

(10)不可考虑因为这沙门是我们的导师。

戒禁取者就犯了上述的(2),(4),(5),(6),(7),(8),(10)的七条。

戒禁取结的对治主要是靠正思惟,依正思惟生起正见。依下面五种方法能消除戒禁取:(1)精通佛陀法;(2)向有修学者询问;(3)透彻了解戒律;(4)结交善知识;(5)讨论有助于灭除戒禁取的适当言论。

断第三个烦恼:身见结

身见结可依下列几种方法破除。

观察身的生灭

身见是色执取蕴,为何称为取蕴呢?因众生起了邪见,执取五蕴是我。这“蕴”就是色、受、想、行、识五蕴,而“取蕴”是对五蕴作有漏的执取。执取有四种:‘欲取’是对欲乐的渴爱;‘邪见取’是执取邪恶之见;‘戒禁取’是认为实行宗教仪式或苦行能导致清净和解脱;和‘我论取’是执着身见。

向初果圣者要解决的是对身体的执取。

对治色蕴的邪执,在《大念处经》中记载佛陀言:“如是,或于内身之观身而住;又于外身之观身而住;或于内外身,观身而住。或于身,观生法而住;又于身,观灭法而住;又于身,观生灭法而住。尚又对于智识所成(智慧)及忆念所成(正念),皆会“有身”(只是身而己,不是我自身)之思念现前(建立正念)。彼当无所依而住,且亦不执着世间之任何物而住。诸比丘!比丘如是,于身观身而住。”

观照内身,自己这身体,它由父母精血合成,在母胎九月成熟后才生出来,这色法是会生灭的色相;自己的受、想、行、识是心,它叫名法,它们也是因缘组合而生的,也是会生灭的。

观照外身是对于自己的亲人家眷,朋友仇人等进行观照。凡夫因为缺乏智慧,对亲眷等人会生起十四种不善心所如贪爱,瞋恨,妒嫉,骄慢,邪见等烦恼。但圣者观照彼等之名色,明白他们是由因缘而生,因此会得到同样的结论,那即是无常(变异,组合,坏灭之法),苦和无我。向初果圣者只要先把身体是我的错误观念改正过来,知道它们只是名色法而已,自心才能净化。

凡夫执着于生存及生存的因素,为脆弱的东西所摆布,对于一切色、声、香、味、触等迷人可爱的东西,他们生起欲望,把变幻无常的事物当成真实,当这些事物变化或消失时,他们陷入痛苦。因此这些人一再受生。

注:①. 五盖,五种障碍修行的烦恼;即贪欲、恚、昏沉睡眠、掉悔恶作、疑。

②. 十四不善心所:心所属于行蕴。这些不善心所是无惭、无愧、掉举、恶作、昏沉、睡眠、疑、邪见、贪、、慢、疾、嫉、悭。
                       (摘自《福聚院》网站 法增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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