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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人的譬喻】(7)
《百喻经》      债半钱喻

往有商人,贷他半钱 ,久不得偿,即便往债。前有大河,雇他两钱,然后得渡。到彼往债,竟不得见。来还渡河,复雇两钱。为半钱债而失四钱,兼有道路疲劳乏困,所债甚少,所失极多,果被众人之所怪笑。

世人亦尔,要少名利,致毁大行 。苟容己身,不顾礼义,现受恶名,后得苦报。

注释:

① 贷:借给。
  ② 大行:行,佛教名词。佛教著述中常用“境、行、果”来构建学说,“行”往往指按教义进行的修行、体验。大行,最重要的教义和修行。

译文:

从前有个商人,借给别人半文钱,那人很久都没来还,他决定前去要债。路上有一条大河,雇船过河花了两文钱,到了借他钱的人家,没见到人。回来过河,又花了两文钱。为了讨回半文钱的债而花掉了四文钱,而且来回路上疲劳困乏。借给别人的很少,但损失的却很多,结果招来众人的嘲笑。

世上也有人这样,为了蝇头微利,而毁坏了最重要的教义和修行。为了一点私利,不顾礼义廉耻,不仅会招来恶名,而且会得到苦海无边的报应。

辨析:

因小失大,以偏概全的事情,在我们的周围经常发生着。所谓“人争一口气”,也只在一个争字。那个商人争的并不在于半文钱,争的只是个“说法”。在生活中,持这种看法的人,为数不少。殊不知,争一步“山穷水尽”,退一步“地广天高”。

在生活里“争”这个字,用的最多。名也争,利也争,人与人也要争个高低,这是时代的“病”。我们遗失了一种人本来应该具有的美德,就是“让”,就是“做”。把“争”的心胸换作实实在在的“做”、“干”,放下心来做自己本该做的事,干出一些于己于人都有益的事来。“让”就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去伸手,自己应得到的东西,如果别人要争,能让的就让,“得让人处且让人。”佛家的“让”有“忍辱”的含义;“小不忍则乱大谋”。在当今商品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里,同样也要能顾大体,不争小利,这样才能广开门户、兴旺发达。
            (摘自《百喻经注释与辨析》荆三隆 邵之茜著)

供你思考:

圣法法师在《百喻故事广释》里说:社会上现实和小心眼的人很多,譬如日常生活当中,常常为了一件小小的事情而大吵大闹,乃至告到法院去。日常的买卖不但斤斤计较,就是为了几毛钱也争得面红耳赤,结果呢?人格失,人讨厌乃至结冤结仇,这种事情就如吃饭一样的平常。

宗教家本是劝人为善,导人于正信,乃至领导人修行,解脱生死等的任务,其人格和修养都应比一般人高。可是有些从事佛教事业的人,不管正法邪法、内道外道、正信迷信都引进来,应付信者。为自己小小的利益,而自他都堕于魔道,岂不是冤枉而可怜吗?

人来此世间本是酬业而来,为了生活须付出很多的精神和劳力。一生都为生活而努力。甚至造很多的恶业!如杀盗淫妄等,使生生世世六道轮回,互报冤愆不休,这不也是顾小失大吗?

现实的社会、现实的人生,你对我有利,我即恭敬尊重,拍马屁!贿赂。对我不利即轻视、嫉妒、欺侮、相害等。甚至使奸耍诈!拼得你死我活。强欺弱、弱肉强食。达尔文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使世间如阿修罗场(战场)。是人世间呢?还是畜生的世界?追根究底,只是为了小小的利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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