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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人的譬喻】(67)
《贤愚经》

赎沙门喻

昔海边有国王行射猎,得一沙门,持作伎。使沙门夜诵经,作梵声。王言:“此伎大工歌。”有客辄伎歌。

时有异国优婆塞贾,往到其国。王请之,出沙门,令歌。优婆塞闻说深经,内心踊跃,即去。国人以千万往赎,至三千万,王乃与之。贾人作礼曰:“我以三千万相赎,在所到。”道人即弹指踊在空中,曰:“卿自赎,不赎我也。所以者何?往昔王为卖葱人,汝来于王买葱,不毕三钱。我时任卿,卿遂不还三钱。今此生子息,乃至三千万,汝当还本三钱也。”主则意解悔过,受五戒,为优婆塞。

师曰:“债无多少不可负,亦不任人也。”

注释:

①持:原本作“使”。

②梵声:赞佛的颂歌。

③在:通“才”。

④弹指:即拇指与食指指头强力摩擦,弹出声音;或以拇指与中指压覆食指,复以食指向外急弹。在印度弹指有四义:虔敬欢喜;警告;许诺;时间单位(极短暂时间)。现今一般用来表示时间极短。

⑤不毕三钱:欠三文钱。

⑥主:原本作“王”。

译文:

从前,一位国王在海边打猎,得遇一位沙门,让他做了艺人。这位沙门夜间诵经赞佛,吟唱梵呗。国王说:“这个艺人真是善于唱歌啊。”只要有来客,就让他唱。

当时一个外国商人居士来到本国。国王让艺人为商人居士唱歌。商人居士听了艺人讲解高深的佛理,兴高采烈地离去。商人居士要为沙门赎身,价钱抬到三千万国王才把沙门交给他。商人居士向沙门施礼,说:“我用三千万钱才把你赎下来。”沙门弹指,升到空中说:“你是赎自己,不是赎我。为何这样说呢?前世,国王是个卖葱的,你买他的葱,欠下三文钱。我当时听任你不还,你就没还这三文钱。现在本钱加利息,总计正是三千万钱。你应该偿还本来的三文钱。”国王闻此顿悟,决心悔过,接受五戒,成为居士。

法师说:“债无论多少,不可以不还,也不该放任别人不还。”

(摘自《佛典譬喻经全集》王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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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喻经》      

得金鼠狼喻

昔有一人,在路而行,道中得一金鼠狼。心生喜踊,持置怀中,涉道而进,至水欲渡,脱衣置地,寻时金鼠变为毒蛇。此人深思,宁为毒蛇螫杀,要当怀去。心至冥感,还化为金。旁边愚人,见其毒蛇变成真实,谓为恒尔,复取毒蛇内著怀里,即为毒蛇之所蜇螫,丧身殒命。

世间愚人,亦复如是。见善获利,内无真心,但为利养,来附于法,命终之后,堕于恶处。如捉毒蛇,被螫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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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螫杀:蜂用毒刺伤人。本文指毒蛇咬人使人中毒身亡。

②恒尔:恒,永久的。尔,这样、如此。指总是如此。

③恶处:指地狱、饿鬼、畜生,这三种苦难丑恶的地方。

译文:

从前有一个人,在路上行走,途中得到一个金子制成的黄鼠狼。心里十分欢喜,捧起放到怀里,沿着大路往前走,到了河边要渡河,他把衣服脱下来放到地上,这时金鼠狼突然变成了毒蛇。这人认真地想了想,宁肯被毒蛇毒死,也要把它放在怀里带走。由于心怀至诚感化了鬼神,蛇又变成了金鼠狼。旁边愚蠢的人,见到毒蛇变成金鼠狼,认为总会如此,就抓了一条毒蛇放在怀里,结果被蛇的毒牙咬伤,丧失了性命。

世上愚蠢的人,也是如此。看到别人行善积德,得到了现世的利益,自己并不想行善积德,但是为了得到利益和供奉,也依附于佛门,这样在生命结束后,会堕落到地狱中受尽苦难。就好比捉毒蛇放到怀里一样,被蛇用毒牙咬死。

(摘自《百喻经注释与辨析》荆三隆 邵之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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