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ixin.com
返回《一日一读》
返回《连载专栏》
 
 
 
佛学讲记
政策理论 文 学
动态报道 佛教心理学
介绍佛教 佛学禅定
介绍佛陀 佛教故事
人物介绍 生活的教育
幽默格言 海内外佛教

 

                  

首页 > 政策理论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31)           

宗教事务条例释义⑾

信教公民举行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由宗教组织和信教群众自己来办理。当然,开展宗教活动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不能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更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摘自《宗教事务条例释义》 帅峰 李建 主编)

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重要意义

一、事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⑥

用什么样的政策才能团结信教群众,调动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呢?毫无疑问,只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认真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在广大信教群众中的凝聚力、吸引力,是把我国一亿多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的前提。离开这个前提,不适当地夸大人民群众在信仰上的差异,甚至把这种差异置于政治分野之上,就会把一亿多信教群众当作异己力量,推到政治上的对立面去,就会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这无异于政治上的一种自杀行为。
              (摘自《中国的宗教问题和宗教政策》 王作安著)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17)

中共中央 2001.9.20

17.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要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宗教政策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摘自《宗教政策宣传手册》)

宗教政策法律知识答问
徐玉成 编著

第一章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理论依据

2、问:什么是宗教信仰?

答:宗教信仰,是指信奉某种特定宗教的人们对所信仰的神圣对象(包括特定的教理教义等),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这种思想信念和全身心的皈依表现和贯穿于特定的宗教仪式和宗教活动中,并用来指导和规范自己在世俗社会中的行为。它属于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现象。

3、问:什么是宗教信仰自由?

答:中共中央制定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即中发[1982]19号文件)指出:“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说: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59页)

                  
  佛教菩提心—佛教文化、佛学讲记、佛教心理、佛学禅定、佛教故事……


菩提心网站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翻印须征得本站授权
     
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