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注意到今后佛法盛衰的关键是在我们身上,在于对三宝有无认识,对皈依是否重视。海公上师早于二三十年前明见及此,故集《皈依三宝始终学修摄要颂》为振兴佛法指出方向,并将方式方法一气说明。我们为报佛恩、师恩、国土恩、众生恩,为尽佛弟子护三宝护戒护内心善法的责任,我们应当积极弘扬三宝的功德和受持皈依的利益,尽量发扬佛教的优良传统,以期在改造身心提高智能方面,对于国家人民有所贡献,这是我们佛教徒应当努力的首要任务。
诸佛菩萨之可尊敬,在于如说能行(为自利故以求证入),如行能说(为利他故以便告人),依照佛法的教理、实践学修,再以学修的成就来证明佛法真实不虚。所以学修佛法必须行解相应,说修一致。如果说而不修,纵使说得天花乱坠,头头是道,至多亦不过种种善根,而生不起殊胜作用。这类行解脱节、说修不一致的现象,是我们众生的通病。佛垂怜悯,故引如人说食终不能饱的譬喻来警惕我们。因为正当饥饿的时候,如果没有食物吃下肚去,而唯说说食物的名称和滋味,则其饥饿终不得饱。佛教徒但说不修,或修不如法,其无真实受用,亦复如是。佛复引用如数他家宝、自无半文钱的譬喻,来阐明佛法固是断烦恼开智慧的法宝,但若不用这个法宝来自己用功、自断烦恼,这就与如数他家宝、自无半文钱的穷汉没有两样。又如《三摩地王经》云:“我虽宣说极善法,汝若闻已不实行,如诸病者负药囊,终不能治自体病。”入行亦说:“此等应身行,唯言说何益,若唯诵药方,岂益诸病者。”以上譬喻都在说明一项事实,即佛法是以无我为体,而有真实作用,但作用必待条件具备方才生起。由于佛法无我,所以佛法是以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为根据,并与规律相随顺,故佛法亦称法界等流之法。由于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是有作用,所以佛法所能发挥的作用亦复真实不虚。佛法反对一切主观主义思想和主观唯心论思想,因为这些都是妄想执著(我执)的具体显露,正是佛法所破斥、所欲断除的对象。可知佛法并非无的放矢、无病呻吟的空谈,而实是一语破的、一针见血的法要。佛法的“教理”是用种种方法帮助我们追究病源,认识病根;而佛法的“修证”则要我们针对病根,全力进攻,必待妄想执著对治清净,然后无我功德方能成就。这就扼要说明“教”“证”正法的全体大用。所以佛教徒亦唯在理解与修行的密切配合下,在解行相应的必要条件下,才能成就功德,生起如所期望的作用。我们佛教徒同样多是凡夫,难免没有尽如人意的地方,但不能错怪环境,更不能错怪佛法,唯当自我检讨,看看自已在解行和实践方面是否有须改善或不甚到家的地方。
复次,解行相应,真实学修的佛弟子,其所成就的功德,亦非一般人所易见到。因为越有功德的人,越不愿被人知道。而虚怀若谷,厌弃名闻,更是佛嘱佛弟子们应具的本色。而且功德愈隐藏而愈清净,功德一被显扬,将使功德转瞬变质。喻如香水,密封瓶中,则时愈久而愈芬芳,一旦开瓶去塞,则香气不久四散,无复遗留。香喻功德,功德之宜隐藏不宜显扬,亦复如是。可知佛教徒亦不能凭其表面现象来衡量他的功德,或来判断佛法的内容和价值的。
问:修行人亦有遭遇违缘障难的,这与皈依三宝谓有利益的说法作何融通。
答:根据造因感果的规律,修行人或于前世、或于今世,由于无知是免不了造有恶业的。此恶业因,今适遇到助因生果的外缘具备无缺,于是因缘成熟而受果报。这是法尔如是的因果规律,并不因为信奉佛法而可消灭,释迦世尊亦曾示现马麦金枪等报应,何况凡夫。故佛教徒深信因果决定,唯知兢兢业业慎于造因,所谓随缘消前业,终不造新殃。这是说佛教徒若遇前业所召的违缘苦报,不必怨天尤人,应由自己负责忍受,但此后决不为非作歹,再造新的恶业。这是信因果的佛弟子们所抱定的不变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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