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因为布施而得到善报,如:人间的快乐、天界的快乐或梵天的快乐,则痛苦仍然存在。最低限度的痛苦是他们还必须遭受生、老、病、死之苦。如果布施者还有感官方面的贪爱,无论他们的对象有生命或无生命,那么当这些对象毁坏或死亡时,他们将感受到哀愁、悲伤、身体的痛苦、精神的痛苦(忧)及绝望(恼)。
请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一个布施会带来生、老、病、死、愁、悲、苦、忧、恼,我们能否说它是崇高的呢?也请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一个布施不带来任何果报:无生、无老、无病、无死、无愁、无悲、无苦、无忧、无恼,我们能不说它是崇高的吗?这就是为何佛陀赞叹第二种布施最崇高的理由。现在你可能明白这次讲座的含义了。在讲座开始时我提到两种布施:
一、带来圆满果报的布施;
二、不带来任何果报的布施。
你喜欢哪一种布施呢?现在你知道答案了。
但是,如果布施者不是阿罗汉,他如何能实行第二种布施呢?在上述的《难陀母经》中,佛陀教导实行这种布施的两种方法:受施者已断除贪、瞋、痴,或正在努力断除贪、瞋、痴。如果布施者也正在努力断除贪、瞋、痴,即布施之时他修行观禅,你可以说这种布施也是最崇高的。也就是说,如果:
一、他辨识自己的名色法,以及它们无常、苦、无我的本质;
二、他辨识外在名色法无常、苦、无我的本质;尤其是受施者的名色法;
三、他辨识布施物的究竟色法无常、苦、无我的本质。
当他观察布施物当中的四界时,他能很容易地见到色聚。进一步分析这些色聚时,他辨识到八种色法:地界、水界、火界、风界、颜色、香、味与食素。它们是时节生色法,由先前存在的色聚中的火界(时节)所产生,是火界的后代。再者,他应辨识这些时节生色法无常、苦、无我的本质。如果能修行这样的观禅,那么在布施时他能降伏自己的贪、瞋、痴,而且通常这样的布施不会产生任何果报。因此我们可以说这种布施也是最崇高的。
他可以在布施之前、之后或当时修行这种观禅,但是他的观禅必须强而有力,至少必须达到坏灭随观智才能修行这种观禅。我们也不应错过这个机会,这个机会只出现于佛陀的教法中。然而,你可能会问:如果我们尚未成就观智,如何能实行这种布施呢?那么,我想建议你内心存着这样的愿望来实行布施:“愿此布施成为证悟涅槃的助缘。”因为佛陀曾经多次教导以证悟涅槃的愿望来行布施。
我想重复《宝经》中的偈颂来结束今天的讲座:
“阿罗汉已竭尽所有旧的善与不善业,新的善与不善业不会在他们之中生起。他们已竭尽再生的种子,那就是:无明、贪爱与业力,他们不期盼未来的生命。他们的所有名色将如灯火在灯油与灯蕊耗尽时那般地息灭。以此真实语,愿所有众生获得安乐,免离一切危难。”
“阿罗汉已竭尽所有旧的善与不善业,新的善与不善业不会在他们之中生起。他们已竭尽再生的种子,那就是:无明、贪爱与业力,他们不期盼未来的生命。他们的所有名色将如灯火在灯油与灯蕊耗尽时那般地息灭。以此真实语,愿所有众生获得安乐,免离一切危难。”
愿一切众生平安快乐。(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