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神通第一
在早期西方学者的眼中,许多人视佛教为基督教教条主义之外,另一个理性的选择,基本上,佛教是无宗教传统包袱的心理伦理学的实用法则。在他们的理解中,佛教的超理智面是非必要的,而在藏经与注释中,奇迹与异事是如此醒目,若不是遭到忽视,就总是被解释成是后来所添补。
佛教的超自然力
早期的佛教,确实不像基督教一样那么重视超自然事件,而坚持将奇迹从佛教中排除,则不啻是调整佛法以符合外在的标准,而非以它特有的名相来接受它。事实上,在巴利经典的经中,常提到佛陀与阿罗汉弟子的神通,若说这些段落是后世添加的,除了个人偏见之外,很难有足够的证据。
虽然佛陀只是将神通奇迹比喻为“教导的奇迹”,但如此做并非要压抑实相,而是为了凸显它们的价值有限。然而当这些经典被整体考量时,结论就清楚地浮现,获得超自然力被视为一件正面好事,有助于提升心灵成就者的境界与完整性。
出世间神通
经典经常提到六种神通,许多阿罗汉都拥有它们。
其中第六种的漏尽通,是出世间的证悟,烦恼永息,再也不会生起。所有的阿罗汉都有漏尽通,它是究竟解脱的保证。
世间神通
其他五种神通则都是世间的,它们包括神足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以及能知众生死亡与再生的天眼通。这五种神通,在佛陀教法以外精通禅定的神秘主义者与瑜伽士之间也能证到,但并不保证拥有这些成就者已达到真实清净的程度。它们不是解脱的必要条件,也不是解脱的指标。在佛经中,甚至如提婆达多这最邪恶的比丘,在修行生涯的早期就拥有这些能力,一直到他想利用它们来对付佛陀时,才失去它们。
佛陀非常了解沉迷神通者会被误导的危险,因为他们的心仍燃烧着私欲之火,潜藏着恐怖的危险,会加深我见与支配欲。但对那些已洞见“我”与“我所”的不真实,且内心充满慈悲的人而言,这些力量在弘法上则可能是有利的工具。
因此,佛陀才将这五种世间神通纳入他修行系统的“沙门果”中,他也将它们列入持戒的利益中。他宣称自己完全精通这些神通,如果他愿意,便能一直活到劫末。在佛陀般涅槃后,第一代比丘弟子仍很重视五神通,将它们纳入“激励信心的十种德行”中,世尊入灭后顿失依怙的僧团,即以此为选择心灵导师的标准。
开发心的本具光明
第六神通的漏尽通,是智慧的结果,而五种世间神通则是来自禅定的结果。在经典中,佛陀通常只在解释完四种禅定后,才介绍它们。
禅定使心净化
禅定是获得神通的必要条件,因为它们透过打通气脉,转化意识的色调与清晰度,使得神通成为可能。
心在未开发的情况下,被杂染的思想与情绪所染污,本具的光明遭到遮蔽,力量也被耗尽,变得坚硬且无法工作。但借由有系统地修习四种禅定,就能使心洁白与净化。当它变得“光明、无垢、无瑕、柔软、适业①、稳固与不动摇”时,它就能成为强大的工具,能揭开平常被障蔽住的知识领域。如佛陀与目犍连等,那些深入幽微领域的人,对时空经验的领悟会大幅提升。他们的视野会变得广大无边,超越一切边界与限制。
佛陀特别强调“四神足”的修法,作为获得神通的方法。在经中它们通常有一套描述准则:
如是,比丘们!有比丘修习欲三摩地与胜行神足;他修习勤三摩地与胜行神足;他修习心三摩地与胜行神足;他修习观三摩地与胜行神足。
这里指出四种心理要素──欲、勤、心、观,作为修定的主要媒介。为了确保达到禅定不只是进入平静的状态,且能做为能量储藏所,因此每一支都伴随有“胜行”(即精进)。这些力量大幅提升心灵的能量,并在适当的决心下,随时都可修习神通。
译注:
①适业:即指心与心所适合作业的特性。在心清净且定力很强时,如进入禅那时,心变得柔软且适合作业,能轻易地成就各种修业处。
(摘自《佛陀的圣弟子传2》何慕斯·海克撰)